牟定:“四个先行”打好首轮巡察工作“准备仗”

发布时间:2016-10-28 14:38:48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牟定县坚持“四个先行”,超前谋划部署、严明纪律,高效推进县委首轮巡察准备工作。

谋划部署先行。认真学习省州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实际,并借鉴州委首轮巡察经验,制定《县委首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县委首轮巡察的对象为1个乡镇党委、2个县级部门党委(党组)、2个村党总支;县纪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常委会进行研究;10月18日,十三届县委第9次常委会就巡察工作做专题研究,对开展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服务保障先行。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编办下发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明确县委巡察办为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3名,设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1名;县财政局专门下拨经费,为巡察工作提供组织经费保障;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巡察组办公用房。

队伍建设先行。以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敢于发现问题为原则,从副处级职级干部、优秀的科级后备干部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政法等部门中抽调人员组建人才库,成立5个县委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一名,工作人员2至3名,力求巡察工作精简、务实、专业、高效开展。

纪律规矩先行。在县委首轮巡察工作动员会、首轮巡察工作培训会等相关会议上进一步重申纪律规矩,明确职责,增强担当意识;印发《县委首轮巡察组纪律作风规定》的通知,为巡察工作人员划出七条纪律红线。规定巡察组一律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吃请,不收受礼品,严守保密纪律等具体事宜,确保纪律要求“不缺位”,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