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04-13 17:38:24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1日至10月2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1月26日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现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集团党委深刻反思,统一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中肯务实,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集团公司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特别是严肃指出了集团公司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等4方面28个重点问题,警示作用强烈,警钟作用很大。集团公司要求从总部到所属企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整改责任。集团公司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邱录军担任组长,董事长刘文章、总裁、纪委书记和春育担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召开4次党委会议、6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云南工投集团专项巡视揭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存在问题逐句逐条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项目28个,整改措施48条,并且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做到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以问题为导向,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集团公司班子成员违反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规发放本元卡、领取未休假补贴和领取生活补助费的问题、集团公司个别班子成员在中央明令禁止后,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学习培训费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清退了正元卡、补贴和费用。对需要进行调研完善的,制定整改推进计划,按步骤有序整改。有整改时限的整改项目要求严格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二、直面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集团公司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集团“1335”战略的重要抓手,逐级压实责任,厉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做到了认识深刻、行动迅速,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党委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营、轻党建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研究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少数二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被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抓住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这个“牛鼻子”,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为目标,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2015年11月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76人,在省委党校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以及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的新要求,《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党性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严管党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健全完善干部离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工作机制,把干部随时置于行政监督、组织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干部正确履职用权;探索开辟干部能下通道,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职工群众意见大、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给予组织调整、降职等处分,激发干事创业、忠诚担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领引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战略规划与人才梯队培养方案》,构建横向分层分级、纵向分类分块的人才梯队培养体系。

三是推进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拓宽干部选拔渠道。在民主推荐、内部交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市场化选聘等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干部队伍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发展意识。集团党委充分发挥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把程序关口的作用,确保选拔干部的质量。建立部门“三定”和员工与部门“双向选择”的用工机制,促进内设机构及队伍自身建设;健全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业绩优先、贡献优先、效率优先,逐步实现责权利对等,贡献与薪酬挂钩。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层层签订落实。根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建议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集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完善,坚持在今年即将召开的年度工作会上,继续与所属21个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所属企业党组织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五是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以党委会、董事会、发协会为主要载体,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与“三重一大”议程决策。专项巡视以来,领导班子通过上述形式,对涉及集团党的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集团战略落地、投融资工作、产业转型升级等重要工作作出了研究部署,做到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六是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云南工投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基层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供指引;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组织班子换届工作,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项巡视以来,先后完成了对集团公司机关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对基础产业公司、昆明经开区公司等党组织委员进行增补,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七是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抓好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对考察过程中意见分歧大、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人选,进行全面方位、多角度调查了解,确保选拔干部的质量。巡视工作以来,取消了3名干部拟任人选的资格,进一步严肃干部工作纪律;目前集团公司明确了2016年6月底前完成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编制工作。通过这个措施着力推进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关于“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缺少抓手,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现象,日常监督、教育比较简单,重部署、轻落实,查办案件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级以下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统一领导,抓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纪委协调配合,抓监督执纪问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自身及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相关部门抓工作措施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抓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等工作,切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了工投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时时细则、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监督约束办法,为基础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依据。积极推进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围绕党风党纪、廉洁行为、不作为、决策事项等14种风险情形,找出389个廉洁风险点,制定了770条防控措施,建立廉洁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预防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整合监督资源,拓展监督渠道,以整治“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为抓手,加强对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坚持节假日围绕公车私用、请客送礼、收送红包、节假日值班等关键点,对二、三级企业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针对年度综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信访举报等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谈话提醒12人,诫勉谈话4人,函询1人,通报批评2人,组织调整1人、取消提拔干部拟任人选资格2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立起来。

四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省委专项巡视以来,先后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论述及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了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通报和省委专项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购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发每位党员人手一册进行自学。通过认真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循纪律规矩,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是健全完善纪检机构,集团公司纪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强化对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云南工投集团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的监督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党组织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所属企业成立纪检监察工作机构、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设立党委的必须设立纪检监察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设立党总(支)部的必须设有纪检委员,至少配备1名承担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人员。将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通过组织机构的完善,更好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将于2016年2月底前完成。

(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集团班子成员违反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本元卡、领取未休假补贴和领取生活补助费的问题突出,个别班子成员在中央明令禁止后,仍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学习培训费用,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对违规发放给班子成员的本元卡、未休假补贴和生活补助费等进行认真清理,现已全部主动清退。同时,集团公司已形成福利管理制度初稿,待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是集团公司对班子成员学习培训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对应由个人承担却违规报销的部分,责成本人补交,现已完成整改。同时,集团公司已完成《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将引导干部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规范员工在职教育费用报销、学历确认等提供依据。

2、关于“巡视期间,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及反映9件,主要反映领导干部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利益输送以及个人作风、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纪委对上级移交的信访举报线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核实、查办。通过大量的核实工作,已形成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将按规定时间上报了省国资委纪委和省委巡视组。

(三)“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集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不够,凝聚力、向心力不足。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下级企业董事长,其他领导不好过问,兼职领导存在顾此失彼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所有班子成员之间都进行了深入直接的沟通交流,让班子成员增加了解,增进团结,提高协作,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同时通过修订完善《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发协会议事规则》的制度,规范会议召开的程序,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目前制度已经修订完毕,待审批通过后实施。

二是集团公司在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会议上已经明确提出集团领导班子不再兼任所属企业董事长的要求,目前已开展云南医药工业有限公司班子的调整工作,在2016年将全部调整完成,并将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分工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分工,着力构建分工协作、权责明确、层级清晰的组织管理体系。此外,公司已对《所属企业产权代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待上会审批,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的管理,在2016年重点工作会议上也对该工作进行了安排,将严格执行该制度,规范所属企业“三会”的管理。

2、关于“董事会议事决策会前沟通不充分,存在临时上会,董事会成员应付表决、勉强同意的情况。”的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集团公司已对《章程》、《发协会议事规则》开展修订完善工作,对董事会、发协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进一步的明确规范。已建立了董事会会前的沟通机制,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提交到发协会进行充分讨论,通过沟通机制的建立保障董事会决策前充分沟通;在上发协会前,增设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单位部门以专题会形式拿出初步结论的环节,避免成员应付表决、勉强同意的情况,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董事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3、关于“一些投资项目存在决策程序不到位、科学论证不充分、规避国资监管等问题。针对此问题,集团公司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了国家级、省级出台的法律法规、掌握资本市场相关办法制度,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证券法》、《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云南省国资委规范审批备案和报告事项暂行规定》等相关审批备案规定。二是规范决策程序。按照集团发展战略要求,以加强集团投资管控为目标,围绕投资和管理两大职能,对集团公司所有投资进行了梳理和科学分类,拟订了7项投资和管理的核心流程,其中投资流程6项、管理流程1项,同时以维护集团利益,加强科学投资、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为目的,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初稿),待集团公司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实施。

4、关于“禄丰10万吨/年炭质还原剂项目,腾冲、文山金矿探矿权收购等项目,存在巨大的投资损失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基础产业公司正在抓紧办理禄丰煤矿恢复生产的备案取证工作,同时与禄丰政府部门初步达成了生产销售部分工程煤的意向,争取在2016年内尽早启动生产、销售的运行。下一步,以干燥煤、工程煤销售为突破口,想方设法开展贸易媒业务或其它适宜的业务,尽力创现金流,有效增强公司自身“造血”功能;积极、主动探行有效的融资方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在生产得到基本正常运行的同时,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及时收集掌握相关行业动态、市场信息,结合生产情况,有效实施产销策略和方案,按照“以产定销,以销促产”思路,锁定周边目标客户,切实开拓营销工作局面。年内,力争使公司取得一定经营实绩,并不断持续努力,为今后增产、创效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条件。经中国煤炭加工协会专家对禄丰项目装置进行技术诊断,给出了在现有状况下难以实现工艺全流程打通的意见。2015年,公司有针对地继续寻找解决“瓶颈”问题的方案。经过不断探寻、与外部单位合作,对公司原煤进行工业试验和验证,初步得出了采用“K-燃料”方案工艺可行的结论。目前,“K-燃料”技术的可研报告正在编制完善过程中。同时,公司也就项目落地与技术提供方、设计院进行了初步商务接洽,争取将三方利益进行“捆绑”,风险共担,尽量利用外部资金,减少公司投入。公司将进一步进行探究,多措并举,争取在2016年内,对禄丰项目采用可行的工艺技术、实施相应技改、能够实现较好投资效的运作方式,有一个明确的走向并使之落地。

二是基础产业公司从2013年年初开始,就正式启动黄金板块的退出工作。过程中,与多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基金公司都进行过充分的接触。但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断恶化,国家现有探矿权转让政策制约等较多因素,退出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巡视组妥善处置相关矿权,努力将集团公司投资损失降到最低的整改要求。资产运营部同基础产业公司多次就腾冲、文山的金矿探矿权退出事宜进行研究。腾冲、文山的探矿权每年都需要进行年检才能延续保留,目前两地的探矿权都已到了必须提高勘查级别才能继续保留的程度。而提高勘查级别,意味着就必须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每年进行相应投入,势必会形成投资损失的进一步加大。随着国土部门对探矿权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公司必须在探矿权到期前进行足额投入或处置,不然探矿权将会面临灭失。加之,按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在正在着手清理停产及连续三年亏损的“僵尸企业”。因此,资产运营部将同基础产业公司一同,以推动龙陵大坝煤矿股权划转工作为契机,加紧研究腾冲、文山探矿权的股权划转事宜。目前正在接触云铜集团、有色地质局、西南勘察局、核工业209大队等多家国有专业单位。拟将腾冲、文山探矿权无偿划转给国有专业单位,由国有专业单位利用其在维护探矿权方面的优势,继续维护探矿权为后续开发奠定基础。同时,集团也在不继续投入资金,止血自救的情况下,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此项工作计划于2016年12月完成。

5、关于“未履行相关报备手续,违规向民营企业贵州东城明珠借款8,000万元,受到干部职工质疑。”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副总裁主持召开整改情况专题会议,经会议讨论决定,请维骐公司牵头办理贵阳东城明珠项目退出事宜,拟订贵阳东城明珠项目退出具体方案。目前,维骐公司成立了整改专项工作组,整改专项工作组到贵阳项目现场进行再次实地情况考察,重点对项目运营管理、融资情况、产权证办理情况、资金出入和财务状况进行资料收集和监督检查,确保集团公司本金及利息的资金安全,根据东城明珠公司11月份提交的财务数据,2015年预期可实现营业收入5000万元。

二是整改专项工作组积极与东城明珠公司各方股东协商我方提前退出事宜,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东城明珠公司采取多种融资手段与途径,尽快偿还8,000万投资本息,在此之前,东城明珠公司无条件接受集团公司对项目重大事项、融资情况、运营管理、资金出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定期报送相关财务资料,未经集团公司同意不得支出大额资金、包括对外借款、进行利润分配等事项。

6、关于“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公司部分地产项目土地未进行评估,作价入股程序不严格、不规范;对股东等关联方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造成利润大幅减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整改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按时上报集团公司。

二是资产运营部针对巡视组所提出的部分土地项目未进行评估的实际情况,及时督促昆明经开区公司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第三城•东泰花园” 项目212.7亩土地的评估包含在2009年10月22日出具的昆明出口加工区住宅用地地块一基础设施及在建工程评估报告中,昆明经开区公司已及时将此评估报告提交审计组。

三是对未评估的“第三城•映象欣城(A区)”停车场用地5.598亩,要求昆明经开区公司及时查找原因。经过向当时经办人员了解,由于该地块是街巷用地开发价值不高,当时还面临逾期开发被收回的风险,加之转让价格高于成本价,为尽快化解公司土地收回风险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地评估。鉴于上述情况,资产运营部要求昆明经开区公司在整改报告中必须对情况详细说明并对加强公司园区运营部、资产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对《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的学习,由园区运营部对合作项目的管理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合作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四是资产运营部将督促昆明经开区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及项目结算过程的管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减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也要求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7、关于“云南省投融资担保公司多笔担保资金出险,存在较大的损失风险。”的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集团公司责令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及制度体系,严格担保决策审批。2015年12月成立的清收小组,加强工作对接,密切跟踪并适时掌握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加强抵押资产管理,确保担保权益;与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建立协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和处置;就出险情况形成重大事项报告上报集团相关部门。

8、关于“二三级公司的管控,缺乏手段和措施,监管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积极推进集团化战略管控体系建设,集团公司将以经营计划、预算指标、目标考核为抓手,把股权投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三大核心业务贯穿于全集团改革发展工作中,形成战略编制、落实、监控及评价的管理闭环。目前,对十二五规划进行总结,十三五规划中的集团战管诊断、整体规划、业务规划等内容已征求过班子意见,进行过2次会议讨论。现阶段正对会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着手安排职能规划的工作。计划2016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集团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及各产业板块今后五年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实施策略、步骤、保障措施等;加大集团战略规划宣贯工作力度,2016年6月底指导所属企业完成本企业“十三五”战略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集团战略协同性。

二是加强集团财务战略及财务管控体系建设,集团公司聘请北大纵横咨询公司启动了“云南工业投资集团财务职能战略”设计与构建工作,2015年12月完成了集团财务职能战略编制工作,形成了《工投集团财务管理诊断报告》、《工投集团财务战略及实施规划建议书》两项成果。按照集团“1335”战略要求,逐步搭建“以资金集中管理为起点、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以财务信息化建设为支点”的管理流程体系,按照整改时限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集团财务职能战略的编制工作。

三是紧密结合集团“1335”战略核心,围绕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调整、薪酬改革、规范所属企业工资总额及领导人员薪酬等内容,着力推进集团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已经编制完成了《云南工投集团人力资源规划(2015-2017)》。2015年12月31日集团总部薪酬方案已经职工大会通过,2016年3月底前完成集团总部薪酬激励体系编制工作。《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已提交政策法规部,待公司会议通过后执行。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正在编写中,预计2016年6月完成。

四是健全完善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机制,结合集团“十三五”战略规划,对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2016年9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确保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抓好考核结果应用,真正实现考核结果与所属企业领导班子薪酬、奖惩及干部任免等工作挂钩。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筹协调、确保质量,把控重点、分批推进的总体思路,通过对制度的现状梳理、框架体系的建立以及制度内容的研讨,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内部控制相关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目前共形成制度82项(其中新建制度28项,修订制度41项,合并制度6项,沿用制度6项,废止8项)。制度内容涵盖了法人治理、战略规划、企业改革、资本运营、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管理、法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等,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新建制度主要是根据集团“1335”战略以及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基础管理、提升管理水平而设立。

六是健全完善集团内部控制体系,一是集团公司风险控制部开展了《云南工投集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制工作,并根据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建设评审组意见对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待相关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二是集团公司和14户所属企业完成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组织评审组对工投集团内部控制建设进行了评审,集团公司将所属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纳入集团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所属公司的管控。三是风险控制部跟踪检查了集团各部室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通过以上三方面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有效防范风险。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基础管理制度体系建设。2016年6月底前审议通过所有新建修订制度,并印发执行,加大执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力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七是加强集团信息化管理,以集团战略落地为中心,构建集团化的信息管理体系,截止12月25日已基本完成集团IT规划编制工作,并经集团公司专题会审议,将作为今后集团3-5年信息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待董事会发协会审议通过实施。集团IT规划的建立,为集团管理决策、集团化管控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需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范围过窄,广泛征求意见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选拔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用人风气清朗清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选人用人机制。

二是集团公司着眼企业长远发展,加大优秀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育、引进工作力度,为企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15年12月根据战略协同部需求,人力资源部通过外部招聘,在社会上招聘到两名优秀人才,目前办理入职手续过程中,今后将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加强内部员工的培养。

10、关于“部分退休返聘人员仍担任二级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集团公司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通过修订员工招聘制度和新制定的薪酬方案,打开职业通道,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集团公司党委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所属企业领导职务进行了整改,免去所兼任职务;对退休返聘担任所属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清理,集团公司党委免去了3名退休返聘担任二级领导人员职务,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集团存在超标准配备车辆的情况,二级公司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开支大。商务接待中有超标准接待的现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后,仍然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超标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整改,健全完善了集团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行为。严格二级企业购置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原则上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具体方案没有实施以前,暂停审批企业新的公务用车购置申请,各企业超标配置的车辆,一律及时妥善处置或暂时封存。截止2016年1月8日公务用车清理197台次,公务接待各企业建立了相应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目前已完成了对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各企业对公务用车超标单位在2月底以前向集团公司报告整改情况。

二是集团公司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成为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按照《云南省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精神,对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控经费开支。

三是集团公司聚焦问题,对集团领导班子办公室超标的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对所属二级企业领导办公用房超标或多处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集团公司办公室已完成了第一阶段整改工作,清理了104人次企业领导人员办公用房,整改前办公室超标面积达1012.84平米,通过合并办公、调换、工程改造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实际整改面积达1294.59平米(除南天集团4人次面积超标仅是登记台账备查没有进一步整改)。其余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全部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

2、关于“少数领导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等待观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班子成员仍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跑协调、下基层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具体安排,于1月8日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抓好会前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工作,以整风精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促使班子成员努力克服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和担当精神。健全完善对总部中层干部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工作,对不作为、不担当,职工群众意识大的干部给予相应的处理。此项工作正在筹划,紧密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抓好结果的运用。

二是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已修订完善党委会、董事会、经济运行会等制度。经济运行分析会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会,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建立总裁例会和专题会工作制度,通过召开总裁例会和专题会形式,及时掌握集团的经营情况,针对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研究及时解决,班子成员根据所属企业情况,积极深入所属企业,主动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开展理论学习,不断开拓视野。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与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集团战略落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注重研究新常态下企业转型升级新方向,注重研究全球一体化环境下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新趋势,注重研究新经济环境下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全面提升领导班子运用新知识,掌握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抓好集团战略落地工作。集团公司直面新常态,及时优化调整发展战略,确定了“1335”战略核心及“股权投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的发展模式。围绕战略核心,突出“三抓”:一抓快速扩张增量业务。抓住有利时机加大金融投资,稳定集团发展态势,为转方式调结构争取时间支持和资金支持。二抓盘活存量资产。通过自主创新、并购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做实园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推进实体产业转型升级。三抓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集团化财务管理体系、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体系、内控制度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着力优化运营环境,提高改革发展“软实力”。

三、巩固成果,建立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集团公司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集团公司各项工作。

(一)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集团公司党委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坚定不移地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渎职”的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集团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加大问责和查处。加强廉政监督教育,认真抓好党章和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和教育培训。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扫除不良风气,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二)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巩固扩大“三严三实” “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作为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重要途径,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二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凡违反纪律规定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查处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三是强化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明“六项纪律”,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强化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按照“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的要求,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人员,严格执纪,绝不姑息。二是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细抓实抓具体。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从制度上、法治上约束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行为秩序,调节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惩处问责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五)着眼立足长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实施考核和追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要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时间进度,抓紧建立,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抓紧调研分析,查找缺陷,补齐短板,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

(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贯彻落实《云南工投集团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加大对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考核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对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失职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加大调整、处理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提高业务能力,坚决改变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 的现象,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