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宾川县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宾川县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县委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宾川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班子“严以律己”第二次集中研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材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了县委巡视联络工作领导组,印发了《宾川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宾川县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工作方案》。邀请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政治学博士、云南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周朗生作《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专题讲座。县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2015年和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1份,主持召开5次常委会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专题听取县纪委书记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0次,约谈了4名乡镇党政“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各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2次,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56次,上廉政党课42次,开展廉政谈话48次、交心谈心60次。召开了宾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2名县领导、1名乡镇党委书记和1名乡镇纪委书记就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强化制度建设,全县共废止制度118个,修改制度652个,新建制度392个。中秋国庆期间,对贯彻执行《关于县乡工作人员下乡交纳伙食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派出新闻记者到商场、企业、超市等开展明察暗访14次。兑现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励经费56万元,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3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宾川县整改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会后,各基层党委(党组)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切实将主体责任传导到各党总支、支部。
2.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开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集中学习10多场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160余场次。实名通报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8起典型违纪案件,对2起问责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报请县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州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印发了《宾川县2015年县级单位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性目标量化考核标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宾川县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撤销2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成功申报2个第二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组织拟提拔任用的5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县纪委领导与10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县纪委书记认真听取乡镇纪委书记汇报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大排查工作,全县共查找出单位风险点1409个,制定措施1521条;梳理内部机构980个,查找出内部风险点3837个,制定措施4461条;梳理个人岗位4146个,查找风险点15365个,制定措施15308条,制定相关制度1034个。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和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6个,取消或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211个,精简率达92.95%。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整改情况。组织3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大理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其中2名现场接受采访。县处级领导带头讲党廉政课41场次,专题学习研讨有序进行。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方式紧盯44个县级部门和10个乡镇梳理出的724条“责任清单”的任务落实。县教育局: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开展勤政廉政谈话22场次,清退7所中小学校聘请的与校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从业人员,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5名教师进行问责,对工作不力、未认真履职的2名学校领导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精简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1个,精简股所级中层干部6人,精简初级中学、完小副校长66人。清理中心直属学校超编干部7人、中心学校超编人员25人,清退跟班学习和借调人员25人。县水务局: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19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组织召开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开展廉政谈话1次,制作廉政警句140条。签订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承诺6份、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29份,审批干部职工客事办理报告8份,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举报10件。县卫生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精神,各医疗卫生单位对采购的医用耗材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进行事前或者事后报备。自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全县就医患者从中获益达1500余万元。县国土局:修改完善了行政办公会议、党组议事、财务管理等9项制度,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知识讲座,开展廉政谈话和交心谈心80人次,签订了《宾川县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17份和《创建廉洁家庭承诺书》33份。县住建局:召开党委会议7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51份,发放《致住建局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信》221封。组织12人进行了述廉述责和民主评议,对5名班子成员和41名中层干部进行集中勤政廉政谈话。开展专项检查6次,约谈项目负责人7人,对无故迟到、早退或缺旷的7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共调整充实了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21人。抓实农村廉政文化工作,制作了《中国廉》《你是我的廉洁果》《村官选婿》等优秀廉政作品,向州纪委上报6件廉政书画作品及传统家规家训。严格执行《大理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表彰奖励了23名优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3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深入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共受理群众信访诉求2219件,办结2218件。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排查出问题线索40个,确定整改落实12个,提出整改措施12条,批评教育1人,依纪依规处理4人。各乡镇定期安排乡镇农经审计小组或委托县农经审计组对村组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县纪委、县农业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大营镇、乔甸镇的清理情况进行抽查。强化对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监管,追回4户低保户重复领取的低保金1800元。2015年共录入平台的涉及社保资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等资金总额286474405元,拨付金额250576564.47元,发放金额286442850.59元,各部门在平台上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资金公示、资金办理流程等方面信息145条。全县各村(居)委会每季度末采取召开会议、设置公开栏、广播、网络公开等形式对党务、村务、财务等情况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材料报乡镇纪委备案。中秋国庆期间,县纪委明察暗访工作督查组随机抽查了19个村(居)委会的“三公开”工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2015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5件7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7人受到双重处分),对2人实施了“两规”措施。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364.42万元。2015年共办理问责案件58件58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文件多、会议多、会议长等问题及公车私用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六不开”的规定,从严审核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压缩参会人数、层次和会议时间,2015年全县共召开会议612场次,会议支出552万元。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全县431辆公务用车(含执勤执法用车)按规定粘贴公车标识,周末、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封存管理规定,对未严格执行公车标识粘贴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3人进行问责,对1人进行党政纪处理。2015年全县公车运行支出925万元。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精神面貌不佳,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够,‘不敢干、不愿干、不想干’和‘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等消极思想一定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印发了《宾川县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全县共开展“为官不为”集体谈话1037人次,开展调查研究23次,发现存在问题106个,给予批评教育37人次,诫勉谈话25人次,函询诫勉2人次,组织处理3人次,曝光典型案例3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0项。
3.关于“机关干部‘慵懒散慢玩浮’整治力度不够,有的部门工作纪律松弛,行政效率低下,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县评议办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投诉,5个督导组针对全县“三清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暑期年假集中公休情况及休假期间工作纪律、开展贫困人口调查核实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并对“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3次,形成督查专报6期,印发督查通报2期,对1至12月县级交办民生实事和进展落实缓慢、推进工作不力的6家单位进行了通报。
4.关于“在服务‘三农’方面具体措施还不够,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宾川县国家试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56元。2015年扶持小微企业122户,扶持资金447万元,前置改后置登记审批企业41户,个体工商户402户。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35场次,听讲人数达3000多人次。组织深化改革、扶贫开发等内容的培训1200多场次,参训人员近50000人次。县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把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作为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延伸和拓展,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机制,印发了《宾川县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科级领导干部调配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调整干部组织、人事、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和工作交接事项。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2014年以来,6名在乡镇任期不满3年的党政正职,均征得州委组织部同意后才进行调整。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学习不够、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涉及“四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印发了《中共宾川县委工作规则》《中共宾川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宾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末位表态制度》《宾川县关于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中共宾川县政协党组议事规则》等文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重视和听取不同意见,广泛听取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印发了《宾川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宾川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文件,2015年共举行行政决策听证5次,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项,合法性审查40余次。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2.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宣传不够”的整改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干部考察员学习《条例》作了要求,在宾川先锋网站“政策法规”专栏转载了《条例》等政策法规,利用宾川红e微信公众平台,对《条例》等系列干部政策法规进行学习解读,共转载10期,微信平台解读10期。
3.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不足,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够科学合理,干部选拔视野不宽,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整改情况。制定了《宾川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试行)》《宾川县公开推荐优秀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对领导班子党派、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分析,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研判。2015年分析研判乡科级领导班子86个。建立了乡科级领导后备干部库,妇女、少数民族、非党、年轻等后备干部比例都达到了相应的要求。公开选拔了4名大学生村官进乡镇党委班子,2014年10月以来,共提拔事业身份领导干部13名。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4名,与任实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
4.关于“干部教育和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委任制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一律免去现任职务。对列入拟提拔考察对象人选的,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由干部监督机构结合工作需要进行抽查核实。2015年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试点县后,分七个类别随机抽取95名领导干部进行抽查核实。拓宽干部培养渠道,近2年来,共选派200余名基层干部参加省内外各类培训班学习,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时代前沿知识讲座16场次,邀请省内外专家到该县举办讲座17场,组织60名领导干部到国家行政学院进行学习。2015年,共选派挂职扶贫副乡镇长11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行等工作,把在重要岗位和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21名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结合乡镇党委、纪委换届,将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按照《宾川县关于进一步发挥乡科级及其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实施意见》精神,2015年以来,抽调了经验丰富、岗位经历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55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到扶贫攻坚战一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等担任主要负责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宾川县委督查室反映。联系单位:中共宾川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2-7142647;电子邮箱:bcxw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