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10日至5月1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弥渡县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弥渡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县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县委书记总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负责挂钩乡镇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制定《弥渡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全县8个乡镇、76个县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半年检查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释放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强烈信号。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情况报告等制度,组织6名乡镇和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县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分别与353名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县处级领导对分管联系的乡镇、部门党政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各乡镇和县级机关报送责任追究典型案件8件,通报曝光8件。对“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等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调整各级主要领导分工36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邀请蔡朝东作9个场次的巡回专题演讲,举办乡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面推行“微党课”,实现县、乡、村、组“四级”党员干部全覆盖。强化对单位一把手的经济责任监督,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8人次、经济责任离任事项交接44人次。通过建章立制让干部不能走,改善条件让干部不想走,强化督查让干部不敢走,杜绝了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设303个村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发放2600万元“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消除“空壳村”24个,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63个。对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28件信访案件和2件问题线索,已按要求按期办理完毕。
2.关于“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快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步伐,新增纪检监察行政编制4名,全面清理并调整纪检监察机关退出参与的全县性议事协调机构71个,乡镇16名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工作。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规范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召开专题县纪委常委会,查找“三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15条,提出整改措施6条。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和挂钩联系“总承包”制度,督促乡镇纪委深化“三转”。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7批次340余人次到州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征订《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1305份,定期不定期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000多条,巩固好1个省级、4个州级和33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宣传阵地。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52个党政部门共梳理1043项权力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交流干部41人。对6名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进行诫勉,早打招呼、早提醒。
3.关于“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突出”的整改情况。严肃查处章岗、罗营、东海、永增等村委会的一批贪腐窝案,查办农村干部职务犯罪9件19人,受到党纪处分19人,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徒刑11人。制定《弥渡县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正在开展线索问题排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全县代管集体资产2.5亿元。制定《弥渡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实现村级各项村务全程监督。完善省、州、县、乡镇和村“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受理督办群众诉求1153件,已办结1148件,正在办理5件。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公开机制,实施农村D级、C级危房改造11068户、13222户,户均补助13850元、2000元,均按照要求足额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没有任何截留、挪用情况发生。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1557户农宅审批(报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开展电话随访800次、入户抽查52户、网络筛查、在院人次核对9次,扣除不列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费用合计108579.6元,追回违规资金3万多元。加强征地拆迁的组织领导,2014年以来实际征收集体土地124.74亩,兑付补偿款565.4019万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49.6万元,已按时足额兑付给被征地农户和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未出现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情况。全面完成63个村委会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复核农村低保对象41957人、复核率100%,清退5112户12832人,新增6191户12823人。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所有专项扶贫资金全部下达安排到具体的扶贫项目。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好商务、水利、教育、住建、卫生和医疗等重要部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个人风险点128个,制定防控制度128项。加大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力度,选取2011年以来弥渡县查处的10件典型案例在县纪委五次全会第二次大会上集中公开点名道姓通报。发挥派出纪工委的监督职能,对归口联系的76个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2次监督检查。完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土地出让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着力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受理信访举报件37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8件56人,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8件23人,受到党纪处分23人,其中警告2人,严重警告9人,开除党籍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改进会风、文风力度不够。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把发文关口,召开全县性会议43个、减少14%,制发各类文件232件、减少11%。
2.关于“相关规定执行不好。公务接待时,还存在好面子、客少主人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弥渡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弥渡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全县公务接待费支出456.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6.78万元,会议费支出145.68万元,同期相比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支出分别下降14.55%、16.37%、1.09%。坚持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在县城开会原则上不乘车,到乡镇出差并车出行,下乡一律到乡镇食堂吃工作餐并缴纳伙食费,中午一律禁止饮酒。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检查乡镇、县级部门363个,检查餐饮娱乐场所46个,检查人次达5885人次,先后三次对违反上班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值班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公开点名曝光通报,对涉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持久化。
3.关于“联系群众不够密切。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发挥群众作用方面做得不好”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弥渡县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县级领导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乡科级干部到基层调研不少于 3个月,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每年不少于2次、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开展2次。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年轻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85支、队员327名,走访贫困户工作基本完成。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站点100个,综合服务平台11项便民事项进入常态化办理阶段,累计发送短信1069次,132817条,已办理184项。在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和基层党建“双推进”中,组织基层党员群众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实现了党员群众参与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定价、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后续管理使用“五个参与”,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4.关于“‘四风’问题尚未根除。没有真正做到‘思想上自愿’和‘行动上自觉’”的整改情况。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县处级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36场次,累计听课2225人次;分专题制定研讨方案,明确研讨时间、研讨主题、重点发言人,完成“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5次集中学习研讨;县级四班子共查找出问题清单37条,县级领导个人共查找出问题清单175条,县委常委和单位“一把手”带头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科学设置考核评价体系,促进领导干部重实绩、讲实效。修订《弥渡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对上年度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加大行政问责力度,问责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11件,问责干部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发扬民主不够充分,班子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工作会、县委专题会、县委书记碰头会等工作规则,优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和“三重一大”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按集体决策办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十三五”规划编制、深化殡葬改革、县城饮水工程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工作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都坚持调研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程序来推进,做到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安排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营造了坦诚相见、平等交流、敢讲真话的良好氛围。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不够,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了8名优秀事业编制干部担任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把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乡镇、艰苦岗位担任领导职务,适当保留部分德才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50岁以上科级干部,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干部队伍梯次配备。认真落实《弥渡县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成立县咨询委、重点工作督查办等机构和彭家庄水库建设、东山绿化、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指挥部,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申报职级晋升干部311名。
3.关于“少数县级部门执行人事管理规定不严格,抽调、借调工作人员审批程序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弥渡县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明确调动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及部门职责等内容,全县无违规调动乡镇干部情况。印发《关于清理纠正违规借调乡镇工作人员的通知》,加强督促检查,违规或超期借调的乡镇人员已清退回原单位上班。
四、其它方面
关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对‘六个严禁’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弥渡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六个严禁”细化为六个专项活动,明确整治内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工作时限和整治措施,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六个严禁”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职工和村委会(社区)负责人知晓“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7次,对各级各部门遵守“六个严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违规收送红包、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弥渡县反映。联系单位:中共弥渡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2-8167255;电子邮箱:mdxw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