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03-22 08:05:58   来源:文山州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5月20日至6月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马关县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马关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15年5月以来,县委常委会9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累计19次听取县纪委监察局“三转”要求、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纪检干部配备、重要案件查办、规范权力运行等重要工作汇报。就“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分别约谈了县委班子成员和党委(党组)书记38人次,各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分别约谈分管联系部门班子成员,实现了约谈全覆盖。二是全力抓好责任落实。制定出台《马关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列出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乡(镇、场)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委和县纪委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从严执纪监督问责。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保持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

(二)关于“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聚焦主业。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工作情况汇报4次,全面清理并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全县性议事协调机构,退出282个议事协调机构,仅保留15个,将县纪委监察局的行政编制由原来20名增加到30名。2015年7月,已将抽调到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4名乡镇纪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安排回原岗位履职,并于2015年10月发文明确乡(镇、场)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不再分管或联系其他工作,让乡(镇、场)纪委聚焦主业。二是严格把关,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配备。对于7个乡镇尚未配备纪委专职副书记、3个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仍兼任副乡镇长的问题,县委按照选强配齐纪检干部队伍的要求,将结合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干部。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件14人,其中,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在认真执行《马关县干部管理若干暂行办法》等制度和规定的基础上,2015年7月和10月先后出台了《马关县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实施办法》和《马关县科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并认真抓好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组织县检察院深入各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做到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认真落实《马关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细则》,全县14个乡(镇、场)和47个部门共梳理权力数1238个,绘制权力运行图245个,梳理内部机构426个,个人岗位1550个,查找风险点337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295条。三是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查处和清退干部及亲属向有管辖权的企业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润或入股参与分红88人,给予金城林场原场长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严肃查处县森林公安局原主要领导和县住建局工程管理股原股长违规向服务对象借款案件,并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四)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组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参加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村组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全县排查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个,由县级领导直接挂钩联系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并从县级机关下派了14名党员干部到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社保、救灾等民生资金的动态监管。2015年10月,对全县纳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40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涉及民生资金监管单位整改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贪污、挤占、骗取民生资金等问题的发生。四是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贪污强农惠农资金,非法征占、侵占集体资源、资产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共收到反映村组干部信访举报18件,已全部办理结束,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2人。

(五)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马关县医院整体迁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委及时派出工作组对反映突出的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项目投资超概算的县医院整体迁建工程项目,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经查,该项目存在项目设计、地勘、监理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项目变更未按规定报批,工程建设跟踪审计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工作组已清理出未报批的工程项目,基本查清附属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情况及原因,已责成县卫计局督促县医院完善项目资料送审工作。目前,文山州审计局正在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若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县委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二是关于逢春大道四条连接线项目存在未招标先动工、边建边批边完善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明确了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时完善项目建设手续,着力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马关县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强化逢春大道项目管理办公室监管职责,明确专人全程监督。为严肃纪律,对时任县住建局局长和分管工程项目建设的副局长进行了组织调整。

(六)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县委及时派出工作组,对存在扩大开支范围、专款不专用、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5件6人。二是加大对私设“小金库”治理力度。县委扎实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行动,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414名领导干部和涉财人员签订了不设立“小金库”保证书;县纪委监察局对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国税、地税代开1万元以上的2408张发票进行了排查,对涉及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堵死私设“小金库”源头。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马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作风问题强监督、严问责,防止反弹回潮。二是强化对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 2015年9月以来,县委派出明察暗访组不定期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共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18人进行了通报批评、25人给予了问责处理,通过狠刹不良风气,全县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分别同比下降23.6%、14.7%。三是着力整改群众反映马关县林业局存在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不减反增,特别是车辆燃油费增长幅度过大的问题,给予县林业局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行政问责处理。同时,对该局公务用车超编、车辆排量超标的问题,将结合公务用车改革于2016年3月底前整改落实完毕。

(二)关于“会议多、文件多,领导到基层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改进文风会风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和公文管理,切实加强统筹,严格审批。2015年9月以来,全县各类会议同比下降3.4%,县委、县政府制发文件总量同比下降2.3%,发出的“便签通知”同比下降2.1%。按照县委安排部署,2015年9月以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广泛开展驻点调研,深入农村边远山区进行调查研究,其中:县处级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每人均在30天以上。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用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干部在线学习、“廉政大讲堂”等载体,认真学习马列经典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派出党员干部外出学习283人次,扎实开展各种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基石。二是切实加大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2015年6月以来,依法查处邪教违法犯罪案件2件,扎实开展转化、帮教、巩固工作,制作和发放《防范和抵制邪教基本常识》2万余册,做到全县干部职工和村委会(社区)干部人手1册,提高了干部群众对邪教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同时,制定出台了《马关县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倡导移风易俗,营造崇尚科学氛围,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二)关于“贯彻执行上级规定不及时”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2015年7月,县委研究出台了《马关县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实施办法》、《马关县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细则》,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并建立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机制。二是抓好贯彻落实。2015年9月,县委派出5个督查组深入14个乡(镇、场)和县属56个部门对“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进行了督查,未发现主要领导越过分管领导直接安排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县级领导带头加强业务学习,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和把握各个领域的工作,努力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涉及县委、政府讨论的重大问题,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县委工作规则。对县人民政府党组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的事项原则由分管副县长汇报,其他单位提交讨论的事项一律由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涉及部门一律由主要领导列席。县委办公室在议题报送、材料审定等方面严格把关,提前将相关材料印发参会领导,确保参会领导情况熟悉、酝酿充分,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票决制,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四是切实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对主要领导独断专行、执行“三重一大”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的班子和个人,严肃追究了县环保局、原卫生局等3个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并进行了岗位调整。

(二)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原单位的财务工作”的整改情况。对小坝子镇原党委书记违反财经纪律和干预原单位财务工作的行为,一是县纪委已按相关程序于2013年7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安排县纪委监察局组成工作组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解决了借款遗留问题,并对小坝子镇原党委书记等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由县级领导对全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定期约谈,强化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做到提前预防。

(三)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纪律意识。2015年9月以来,县委认真查找干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县委常委带头并督促全县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对治理 “小金库”相关文件的学习。对以前私设“小金库”的领导干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先予免职再依据规定追究责任的问题,县委严格整改落实,对木厂镇原党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又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2015年5月,县委派出 “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和整治。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县工商局局长,县委于2015年7月对其先给予了免职处理,县纪委按相关程序于2015年9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县委成立了三个约谈组,对全县414名领导干部和涉财人员进行了约谈,签定了不设立“小金库”保证书,做到了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三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措施的落实。2015年7月以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规定将52名拟提拔人员征求了县纪委监察局等7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均未发现有不宜提拔和交流任用的情形。

(四)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有关政策规定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马关县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马关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制度》等制度,2015年7月以来,县委先后出台了马关县科级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科级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和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关注基层一线的干部,注重轮岗交流锻炼。根据届中(末)考核结果,2015年7月以来,提拔的32名领导干部中,从基层一线中选拔的有15名、具有大学生村官任职经历的5名;对7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中乡镇交流到县级部门21人、县直部门交流到乡镇14人、乡镇间交流9人;对3个工作不力的班子进行了调整,对20余名“混日子”的干部进行了组织提醒谈话,对22名难以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免职等处理。三是在对干部管理使用上,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制定出台马关县科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科级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四是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集中力量对干部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目前,已完成了1001名县管科级干部档案初审工作。

五、其它方面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开发、征地拆迁问题较多,维稳压力较大”的整改情况。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和征地拆迁等涉及维稳工作,县委认真落实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继续采取处级领导牵头、责任单位落实、协办单位配合、单位“一把手”具体抓的方式,及时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到矛盾复杂且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领域进行“会诊”,认真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218件281项信访诉求,已全部完成办理答复,答复率为100%,其中:已办结群众信访诉求276项,正在办理5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8件案件线索,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反馈。

整改情况在文山日报和文山州政府网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马关县反映。联系单位:中共马关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7122202;电子邮箱:mgxw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