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德宏州委和全州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和《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学习宣传到位。州委及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制发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开展在线测试,依托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边陲廉政网络测试”平台,组织全州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条例》和《实施办法》“网考”,“网考”成绩计入干部廉政教育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把《条例》和《实施办法》列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进入干部培训课堂,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短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宣传媒介,采取民族“五用”措施,以灵活多样、通俗易懂方式,大力宣传《条例》和《实施办法》,积极营造关心重视、支持配合、有序参与巡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贯彻落实到位。州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办法》,自觉接受巡视监督,重视、支持、配合巡视机构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巡视工作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州委书记带头为全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党课,及时解读《条例》和《实施办法》;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相关工作,专题听取巡视反馈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方案》,组织力量对全州学习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和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问题线索处置到位。逐项分解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的18条意见,明确了5个县市和31个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2015年州委对分解任务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2016年2月中旬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专项检查。州委高度重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州委书记专题听取移交线索办理情况。目前,各县市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理完毕,立案11件19人,初核了结5件7人,信访了结26件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谈话3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