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强化措施 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学习宣传

发布时间:2016-12-25 07:55:57   来源:保山市纪委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做到在思想上衷心拥护、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定看齐……”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昌宁县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将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的政治任务来抓,学习宣传形式多样化,贯彻落实效果明显。

市级宣讲团成员到昌宁宣讲

强化领导抓重点。昌宁县及时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方案,对全县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以“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意义”等学习宣传的五个重点。成立全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县委宣讲团,由县委副书记任团长,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为副团长,并明确16名宣讲团成员,确保宣传全覆盖,不遗漏。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学习,12月5日县处级领导,县直及省市驻昌单位、13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宣讲团成员、昌宁“一根丝”宣讲团成员和县社科联委员代表共200余人率先接受市委宣讲团成员的宣讲学习。

县宣讲团成员到乡镇宣讲

用好媒体造氛围。根据设置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专栏的要求,充分用好县级各媒体,在昌宁新闻网、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等网站设置学习宣传专栏,及时转发中央主要媒体的消息、言论、文章和图片。充分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多种形式学习全会精神的生动场面,充分报道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少数民族群众对全会的热烈反响。同时,在昌宁县广播电视台设置学习贯彻专栏,邀请13乡镇党委书记和部分县直单位行政领导共27人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行访谈,并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放在每天的《昌宁新闻》里进行逐章、逐条的刊播,切实营造氛围。

宣讲上门面对面。下发宣讲工作通知,以乡镇、村(社区)和县直单位为单位,明确宣讲团成员宣讲任务,从12月5日至16日宣讲团成员到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宣讲,宣讲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同时,为了不让一个少数民族群众掉队,该县还安排2名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到勐统镇长山村和湾甸乡芒回村用苗族语言和傣族语言给少数民族群众宣讲。截止目前,全县已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70余场次,7000余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受教育。(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