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围绕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市直部门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6-11-11 07:23:30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11月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抽调办公室、纪工委监察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调研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带队,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部门党委(党组)抓班子带队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等情况,深入到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开展调研。

调研采取座谈、解读六中全会精神、解惑答疑、面对面提醒、了解部门存在问题及困难等方式,深入到各市直部门调研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部门党委(党组)抓班子带队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等,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听取部门意见建议,面对面解决部门在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每到一个单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反复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结合实际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每到一个部门,调研组了解到各单位都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承载起党在新时代的使命、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新华社评论员文章等,大家都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已经形成共识,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敢担当、敢干事、勤干事的氛围逐渐形成,进一步提振了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调研组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自觉,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自觉,以《准则》和《条例》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地推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完善组织生活,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向党中央看齐,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提高工作效率。

丽江市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工作,市委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召开了丽江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推进会。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主要了解各级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的情况,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掌握第一手资料,收集和解剖典型案例,针对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改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调研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层层传到压力、主动担责,坚决付诸行动,坚定不移地树立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不折不扣贯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将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党内监督能力的过程,在工作和生活中从严要求自己,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标准铭于心、践于行,决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