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传导压力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楚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善应贤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新的制度遵循,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出了一系列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举措。十八届六中全会继续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然而,有些人却对此不以为然,觉得这些都离自己太遥远,从严治党是党员干部的事,不关老百姓的事。“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番话道明了从严治党的出发点,即满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因此,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必须持续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层层夯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各级党组织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是一句空话。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县(市)委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把手”要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一级带一级,以上率下,督促班子和班子成员尽心、尽情、尽力履行“一岗双责”。要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强化乡镇、村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推动基层党组织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压实到党支部。要将主体责任台账化管理覆盖基层党员干部,督促照单履责、如实记录,每月抽查,对责任缺失、“四风”问题突出、腐败案件频发的党组织,严肃问责,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支部生根发芽。
——推动党规党纪教育向基层延伸,唤醒党员党纪意识。党规党纪是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一些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忏悔时,无一例外地谈到自己忘记党员身份、党性观念不强、党纪党规意识淡漠。他们走上歧路就是从党章党规意识沉睡开始的,唤醒一些党员干部陷于沉睡的党章党规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要扎实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推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覆盖到基层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每一个党员心上、落实到行动上。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以纪律为尺子,打好板子。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必须严肃问责。要区分情节轻重、行为性质,做到保护创新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贪腐者,形成鼓励振兴、敢于担当、干事创业、遏制腐败的执纪导向。
——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以党风促民风。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尤其需要持之以恒地推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聚民心、汇民力。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态,使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乡镇、站(所)及村、组干部,重点时段、重要领域,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督查督办等手段,及时发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四风”问题,持续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回应、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使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同时,要坚持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切实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涉农资金管理、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注重与推进依法治理、依规治党统筹起来,推动规章制度法治化,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和约束力。
——推动监督执纪向基层延伸,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确保党内生活正常化。要将干部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管理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突出基层站(所)长、校长、村组长等“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失职问责办法,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以纠正“四风”问题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治理,推进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基层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不断深化“三转”,会用、善用、敢用纪律这把尺子,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开展巡察工作摆上县(市)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巡察工作高标准、稳起步,及时规范提升,不断向纵深发展,做到聚焦发现问题不发散、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打通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通道,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的短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群众切身利益正风反腐,是实现从严管党治党全覆盖的重要战略布局。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基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制度,列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自觉做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强领导核心。要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大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力度,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格管理监督的行为规范和纪律约束。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是各级党委、纪委的政治责任,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