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体会】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6-10-31 08:01:01   来源:大理州纪委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剑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张银禄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反腐治本,具有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关键是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实际,奋发进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紧扣管党治党  强化政治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紧紧扭住管党治党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解决宽松软的问题。

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唯有让党组织真正负起主体责任,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注重日常、较真叫板,抓在抓小、防微杜渐,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基层党员干部感到“组织时刻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发挥效用。

落实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真负责、敢担当,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让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委承担着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严格执纪是纪委最大的政治担当。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将责任追究“利剑”高悬,以无时不在的压力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促进责任层层落实。

不断巩固责任落实成果。结合责任制检查、专项纪律检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把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纪委的监督责任传导到最基层。要建立责任分解、责任传导、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实现责任“全覆盖”;要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切实防止“制度空转”、层层衰减情况的发生。

完善党内监督  加强纪律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而是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党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和专责,必须要做好。

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围绕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强化对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改进县纪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支部生活常态,永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本色,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

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重点抓好稳增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和综合纪律检查,重点查处对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推诿应付、顶着不办、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对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找准职责定位  推进正风反腐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让正风反腐给百姓带来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践行“四种形态”,把作风建设拓展到基层。通过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多做日常性、经常性的工作,多开展谈话函询,多采取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的方式,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今年以来,剑川县通过咬耳扯袖、常敲警钟的方式,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将“严管厚爱”体现到谈话全过程。截至目前,全县共约谈188名干部。抓住乡镇、基层站所和村组干部,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节点,拓宽监督渠道,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不守规矩、执行不力、责任缺失、纪律松弛等行为严格问责,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用好“问责利器”,把纪律审查延伸到基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链条。各级纪委要用问责这个“利器”,抓住“关键少数”,让“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职能,把审查重点下延一级,将查处的重点落实到群众身边,发现线索就及时追踪,严肃执纪。要定期不定期曝光典型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这些方面,剑川做了一些探索,制定出台《剑川县进一步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六项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剑川县在重点工作中从严管理公职人员的暂行规定》等;结合《问责条例》的贯彻,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问责、一月一通报机制,先后对33名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通报曝光了11起典型问题,初步实现管住“关键少数”,震慑“绝大多数”。

聚焦“六大纪律”,把巡察监督推进到基层。建立县委向基层开展巡察工作制度,推动巡察监督向乡镇和村组延伸。聚焦“六大纪律”,直接冲着问题去,让巡察成为及早发现各类问题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被巡察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对敷衍塞责、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更好的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