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能够处理什么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履行什么职责?”“相关信访投诉请求依法依规应该通过什么法定途径解决?”……为了让信访群众更加清楚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办理职能,逐步扭转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办事的水平,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四项措施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请求,提升信访处置效率。
加强分工协作。机关内部委室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畅通依法办事的路径,加强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信访室负责做好受理、分流、引导工作,提高办理服务质量,推动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防止信访投诉请求在部门内部空转。
加强宣传引导。信访部门加强宣传和引导,并将本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通过玉溪党风廉政网等媒体公开发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中反映出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自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协调联动。适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统一认识,通过云南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联动规范信访受理范围,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强化基层责任,落实首问责任制,从初信初访入手,做好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引导工作,让群众的合法诉求能够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处理。
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疑难复杂的信访投诉请求,及时报请同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判定、引导和相关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