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1至10月受理信访举报415件

发布时间:2016-11-26 07:46:36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今年1至10月,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15件(次),其中,拟立案168件,初步核实221件,谈话函询87件,了结141件。

抓制度建设,组织保障到位。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奖励实名举报工作办法》等20余项信访工作制度,要求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工作签字背书,信访部门按照省纪委的安排部署具体落实到位,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受理和办理信访举报,认真梳理反映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线索,确保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抓平台建设,操作规范到位。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执行省纪委印发的《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落实归口受理原则,由信访部门对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分流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保留、隐匿和销毁信访件,防止问题线索流失。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管理,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信访问题,认真做好记录,一信一编码、当天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入库管理;分清问题性质,填写转办单、重要信访拟办单、责成问题说明书、信访监督呈批表、结案呈批表等,每一个流程按程序报批,规范运行。

抓诉求解决,办理实效到位。紧跟中央纪委、省纪委盯住的突出信访问题,按照“五帐”工作要求,精心筛选典型性和可查性强的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交办督办工作,重点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顶风违纪搞“四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问题的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包案督办领导带案下访,深入办案一线,跟踪督办,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做到包接访、包调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回访。今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筛选领导包案督办信访件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抓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位。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转、交办信访件的监督检查,按季度对本级自收、上级转交办信访件处置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举报转办件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的处置情况,信访举报涉及问题的主要证据材料,向信访群众反馈情况等三个方面。采取电话督查、网络督查、发函督查、约谈督查等方式对本级及下级承办部门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逐一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全部流转信访件得到及时办理。借助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督查督办功能,对转送件的录入、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通过调阅案卷、听取汇报等方式,认真审核办理结果,对未按规定按时报告办理结果的,督促报送办理情况。通过对照台账信访件处置情况全覆盖,做到无遗漏。(王卫东 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