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受理办结涉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29件

发布时间:2016-11-21 15:25:3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涉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线索受理、排查、转办督办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受理办结涉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9件。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县乡村信访举报网络,县级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平台,乡镇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村级设置举报信箱,县乡村三级都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平台”和专用电话,并由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和各乡镇纪委对各级举报网络运行管理情况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电话无人接听、平台无人管理、使用,信箱无人查收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整改,保障渠道畅通无阻。

规范办理程序。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信访件一律交由信访室统一受理,严格按照受理、登记、拟办、报批、转办、承办、办结呈报、处置、归档工作等程序规范办理。各乡镇、部门受理的信访件由乡镇和部门纪委提出办理的初步意见报县纪委初审后按程序及时处置,有效避免先摆下、轻处理甚至不处理的问题发生,严防信访材料、问题线索随意摆放甚至遗失的情况发生。

实行常委包案。建立健全常委包案工作制度,对所有反映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件由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提出初步处理方案,报县纪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结合常委和纪工委联系单位分工情况,交由相关的纪委常委或纪工委书记牵头办理,切实加大指导、督办的力度。

定期排查线索。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及相关职能部门按月收集、按季排查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线索,确保“情况清楚、底数明白”,并及时收集上报。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对信访件进行初步排查后提交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进一步排查、梳理、研判,及时研究确定拟办意见,交由有关部门及时处置。

严格交办督办。按归口管理、受理的原则,及时将信访件交由有关部门及人员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对承办单位办理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对接近办理时限未办结的及时提醒,超过时限未办结的由分管领导约谈提醒,确保信访举报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注重资金督查。认真开展扶贫资金的清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和民生资金监管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并严格执行。沿着扶贫资金的流向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禁止资金拨付后不管不问、无人监管,有效减少信访举报的数量,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范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