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认识、强化担当,从严从实处置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1至10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89件,已办结72件,其中,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2件2人;批评教育3人;约谈1人。
通渠道。不断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受理信访举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举报电话,保持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做到来信认真看,来访耐心听,电话随时接,网络及时办。
深研判。对接收的信访举报件实行集体排查,认真分析,慎重甄别筛选,深入研判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和可查性。不管反映的事情大小、无论涉及金额多少,只要反映的问题具有客观合理性、有一定具体情节,问题线索相对清晰的信访举报都列为交办督办重点,防止问题线索流失。
及时交。坚持“快”字为先,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件实行快收、快阅、快报、快处的机制。及时加强研判,提出分流处置意见报领导审批后,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迅速分流处置,坚决防止信访举报件积压、搁置。
跟踪督。由专人负责对交办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关注,了解工作进度,帮助承办单位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电话督促、实地指导、情况通报以及约谈负责人、发函等方式对办理迟缓的承办单位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把督办压力转为履职动力,认真高效办理交办件。
严格审。严格交办件办理结果的审核把关,认真审阅材料,深入了解案情,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和程序关,坚持事实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的解释反馈工作不到位不放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