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上门接访”倒逼问题线索“零暂存”

发布时间:2016-11-16 07:54:03   来源:昆明市纪委

“县纪委的同志在村口办公,大家有什么需要反映的问题尽快去……”, 11月11日,牛栏江镇果子园村广播向村民发出的通告。

“三转”以来,嵩明县纪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变等群众来访为主动下访,扫清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信访障碍,主动到“一线”接访,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问题线索收集“零障碍”,处置问题线索“零暂存”。

“所有接访到的问题线索,是在群众家门口收到的,办的效果怎么样,群众最后会给出公正客观的评定,一定不能辜负乡亲们的信任,务必用实效说话。”接访开始前,县纪委负责带队到一线接访的负责人强调。

“征地拆迁补偿款从未足额发放”“铁路修建项目资金补偿公开不到位”“村小组长私占集体土地”“这个月的低保还没有领到,是不是不发了” ……

上述接访到的问题线索,嵩明县纪委高度重视,实行集中、归口管理原则,全部实行一号一编码的条形码编号管理,于当日内把受理的信访件全部分类录入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同时,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于每月15日前填报《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为防止信访线索失管、失控。

归档管理后,嵩明县纪委信访室按照《嵩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凡是要求进行调查核实的问题线索,承办单位(部门)须按规定时限完成,未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原则上5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报经对应纪检监察室的分管领导同意后延长办理时限至15日。嵩明县纪委信访室和承办单位(部门)在办理时限内需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回应群众关切,群众也可随时到县纪委问询办理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嵩明县纪委在发挥好原来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作用的同时,采取领导划片包案、分块负责、全员行动等方式法,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期限,层层压实责任,将83.87%的人员力量聚焦到中心工作上,实行案件监督管理、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相互分离,极大的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的时效。

截至10月底,嵩明县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34件,从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的多次计算)共259件次,其中,谈话函询96件次,了结105件次,立案31件次,初步核实31件次,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67人,党纪轻处分13人,党纪重处分8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2人。(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