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同志,经县纪委领导批准,对群众反映你的有关问题进行函询处置,请你于2016年8月8日下午6点以前如实谈清以下问题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近日,镇雄县纪委领导就群众反映乌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某某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谈话函询。这是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运用五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一个工作掠影。
今年1月至10月,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329件,按信访类别分类,检举控告291件,申诉2件,业务范围外36件。291件检举控告件中,按人员分类,涉及县处级干部3件,乡科级干部28件,一般干部51件,事业人员19件,村组干部175件;按性质分类,违反组织纪律7件,违反廉洁纪律56件,违反群众纪律88件,违反工作纪律36件,违反生活纪律2件,涉法涉诉102件。
针对全县信访举报数量居高不下,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具体实际,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小抓早、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等新精神新要求,积极运用谈话函询、了结等多种方式,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减少了腐败问题存量,提升了纪检干部运用“五种处置方式”的业务能力水平。
目前,全县329件信访件已经运用“五种方式”进行了处置,其中,初步核实180件,谈话函询34件,暂存5件,了结72件,领导批阅率100%。初步核实处置方式中,信访初查180件,初核了结处理53件,转立案80件118人,正在办理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