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树立“四种意识”实现信访工作 “四个突破”

发布时间:2016-10-28 14:41:02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元谋县纪委积极采取措施,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效率和水平,实现信访工作“四个突破”。截止目前,县纪委共受理业务内信访举报184件,拟立案1件、初核133件、谈话函询37件、暂存8件、了结5件。

树立“优服务”意识,在线索源头“广”上有突破。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短信“五位一体”监督方式,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县纪委常委每月定期积极主动到乡(镇)、村下访约访;落实“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全县村委会(社区)共设立79个举报信箱;出台意见,加强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成果共享;注重在专项纪律检查、巡查工作中收集问题线索,扩大信访线索来源。

树立“讲规矩”意识,在办理效率“快”上有突破。落实首办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初信、初访问题的协调、核实、处理、答复、解释工作;按照《中共元谋县纪委元谋县监察局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实行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和归口管理,规范受理流程,严防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流失;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要求,“建帐、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工作机制,提高转送件办理效率。

树立“严督查”意识,在办理情况“实”上有突破。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对即将到期仍未办结的信访件,通过电话、发函通知等形式进行督办催办,对于长期压案不办的进行通报批评,派人督办,对信访件久拖不办或不认真调查处理、包庇被反映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推行转(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重点通报超期未办结的单位及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责成超期两个月未办结的单位向县纪委信访室作出书面说明。目前,已对信访件超期未办结的7家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

树立“负责任”意识,在结果反馈“好”上有突破。把诉求和信访举报的办理标准由“案结”提升为“事解”,做到事实没查清的不结,问题没解决的不结,群众不满意的不结;及时开展回访工作,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对信访情况进行后续跟进,重点了解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对回访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作为跟踪和督办的内容,督促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共对85件信访件进行回访,回访满意率达到98%。(杨永馨 永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