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强责任抓落实 认真办结信访举报件104件

发布时间:2016-10-21 09:46:56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责任,结合存在问题抓整改落实,采取挂案包案、分片包干、跟踪督办、审核把关、监督检查五项措施,认真办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

挂案包案解难题。以领导挂案包案督办为抓手,着力抓好重要信访举报件办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全市领导挂案包案督办130件,办结104件,属实77件,党政纪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对列为省纪委领导包案督办的7件信访举报件实行市纪委常委挂案包案,明确承办部门、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确保信访举报件办理认真、高效、优质。

分片包干定责任。结合实际,建立信访室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人员对市本级和11县区的信访举报工作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全面负责责任片区上级转办交办件和本级受理件的录入、呈报、转出、办理情况收集及要结果(要情况)件的催办、指导、送审、上报工作,有效避免了信访举报件办理不及时和遗漏、差错等问题。

跟踪督办提效能。严格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的规定,通过信访管理系统对转办到县区纪委信访举报件的签收、录入、办理等情况及时预警督办。重点强化交办要结果件的督办,对承办单位不能按时办结需要延期的,要求承办单位提前5天递交延期申请;对逾期未报结果的信访举报交办件,专门发函督办;对久拖不办或办理质量反复达不到要求的承办单位,及时约谈承办单位领导,督促办理。

审核把关严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对数据材料上报实行室主任、分管领导、联系领导逐一审核把关;对重要信访举报件实行室主任、分管领导、联系领导、主要领导逐一审核把关;对承办单位上报要结果(要情况)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必须经承办单位分管领导、联系领导、主要领导逐一审签,并交由联系承办单位的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把关后再报市纪委信访室,确保信访件办理和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

监督检查全覆盖。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工作。今年4至5月,组织开展了对11个县区信访举报工作上半年集中跟踪督查。督查中,督查组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访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和现场培训指导,查阅相关会议记录、信访举报工作台账、信访信息系统录入运行情况,与县、乡、村干部座谈,切实了解掌握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现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对跟踪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制定跟踪督查方案,组织开展信访举报下半年集中跟踪督查工作,对上半年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上级转办件和要结果(要情况)件办理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