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今年以来处置检举控告类信访件30件

发布时间:2016-10-21 08:58:48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三转”要求,运用“四种形态”,围绕“五类处置方式”,从统一登记管理、分类办理、分类处置、录入管理上,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流程,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凡接到群众来电、来访、信函、网络举报等形式的信访举报和上级转送或领导批转、部门移送等不同渠道反映举报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登记管理。信访室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编码、登记和录入,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对信访举报件流转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实现出口分流可查化。承办单位的调查报告经领导审核通过后,由信访室登记存档管理,实现归口存档规范化。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列入密件管理,严格登记、保管、传递和交接手续。今年以来,共接受本级信访举报26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8 件,业务范围外8件;共签收上级转送14 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2件,业务范围外2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办理,分流到委局机关科室、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或有关部门。对反映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转交县纪委干部室牵头办理;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直接受理,重要信访举报件经领导批示后,由信访室按批示意见统一分流转交或移送办理;对于涉法涉诉、利益诉求等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引导上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将信访材料转有关部门处理,信访室跟踪办理情况。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件,按规定程序移送上级机关。今年以来,共转办、交办信访件26件,其中:转乡镇纪委 15 件 ,转其它部门(单位)11 件。

结合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严格按照“初步核实、拟立案、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笼统、不具可查性,但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件,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对轻微违纪、或经初核部分属实但未构成违纪的,通过廉政提醒谈话,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线索具体、案情单一的信访件,由信访室牵头直接查核,快查快办。对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信访问题线索,转给纪检监察室或乡镇纪委进行初核,纳入纪律审查范畴,对照党纪党规,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检举控告类信访件30件,其中,初步核实15件,谈话函询15件。

对所有接受的信访举报件,逐一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对本级自收举报件,统一登记造册、贴码编号,对应录入要素,如实填写录入被举报人姓名、信访类别、行政级别、问题类别和署实名情况等生成信访举报统计表所需要的信息;对上级转送件,及时进行签收,补充录入,实现了上下级纪委信访举报数据传输的无缝对接;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或者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件,在信访管理系统中记录数量。同时,按照程序规定,及时将信访件的拟办意见、领导批示、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情况逐一录入信访管理系统,做到“信件运行有轨迹,信访工作有记录”。今年以来,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录入信访举报40件(包含上级转送件的补充录入),其中来信28件,来访4件,来电5件,网络举报3 件 ;其中受理检举控告类总量30件。(甘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