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及时处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信访举报

发布时间:2016-09-20 08:05:56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针对“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及处理程序不够规范、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五级联动’工作推进缓慢且不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不够规范”等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出“良方”,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及纪律审查工作提供服务,切实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

科学拆分处理,准确分流转办。扎实做好信访举报件受理和处理工作。按照干管权限认真受理同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根据领导同志批示和要求,科学拆分处理,准确分流转办,严格保密纪律,把有价值的线索及时挖掘出来,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做好第一个环节工作。并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市信访件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对信访举报件受理和处理全过程监督。

认真梳理报告 压实领导责任。围绕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类问题甚至一个案例进行专项分析,深度挖掘,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推动重要信访问题解决。各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对上报的重要信访分析材料、统计数字亲自过问、亲自把关。普洱市各县(区)信访统计报送岗位建立A、B角制度,做好工作衔接和配合。

处理突出重点,查处基层案件。及时处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信访举报,重点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抢占掠夺、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集体资金等问题。同时加强对基层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受理、处理不及时、不认真,遗失、隐匿、丢弃、擅自销毁举报件以及压信不办、压案不查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