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砚山县出台《砚山县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快速查核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举报,实时监督监测,快速查核处理,进一步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为加强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快速查核机制的领导,该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的县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快速查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要求组织部门要注重“12380”、3127011、3124875举报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举报,实时监督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法院、检察院、编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审计局、信访局、环保局等快速查核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
制度明确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快速查核成员单位须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信息的十种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反映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情况,对干部谈话函询、问责情况,纪律处分决定情况,反映选人用人方面情况等;编制部门收到各单位违反机构编制政策的情况;人民法院对领导干部被判处刑罚情况、干部违纪违法的民事案件审理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对领导干部被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收到反映选人用人方面违规操作涉嫌犯罪情况;公安机关对干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情况、违反交通法规受处罚的情况、移居国(境)外情况;组织、人社部门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情况、违反《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调任工作人员的情况、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科级干部的情况;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信访部门受理群众反映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情况;环保部门在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时,发现有《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民政部门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的情况。
另外,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实行限时办结。对发现的问题或收到的信访举报线索,乡镇党委必须在2小时内报县换届办,同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重点查办,一般办结时间不超过5天;对上级的立项督查件,在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