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规范信访举报关键环节管理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发布时间:2016-06-23 08:27:33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兰坪县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采取多项措施规范信访举报关键环节的管理。

规范接访行为。加强接访场所建设,规范信访接待。要求工作人员要热心接待来访、诚心听取反映、细心了解情况、耐心解释说明、真心排忧解难、公正处理问题。细化接待来访用语,要求禁止使用缺乏耐心的烦躁语、禁止使用居高临下的否定语、禁止使用敷衍了事的推脱语、禁止使用把握不准的猜测语、禁止使用自以为是的刺激语,做到群众上访有迎声、解决问题有答声、完成接访有送声。2016年以来,先后接待业务内来访1批、1人次,业务外来访3批、3人次。通过来访接待,做到业务范围内事项及时受理,对业务外事项以教育疏导、帮助协调等方式解疑释惑,最大限度消除稳定隐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规范运转流程。实行“一个口子”接收,所有信访举报件均由信访室接收、登记和分流。对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登记、传阅、分流、存档,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音、处理有结果。加强保密管理,细化信访室内部分工,实行专人阅件登记、专人负责分流转送、集体排查拟定处置。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58件,其中来信38件、来访4件、网络举报13件、其它方式3件。

规范管理督办。完成并启用新版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系统,对所有信访举报件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由信访室一个端口登记录入。加强信访监督,围绕信访举报件运行轨迹,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采取交流座谈、审核材料、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转交办件办理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信访举报办理及时、运行安全、处置有力。2016年一季度,根据省纪委《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的规定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对兔峨乡、石登乡、营盘镇、河西乡四个乡镇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