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盯死四个环节 加强信访转办件办理

发布时间:2016-06-18 07:30:32   来源: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上级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和跟踪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今年1至5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上级纪委信访举报转办件196件,全部按照问题线索“五类”方式处置完毕。

建台账强管理。建立“一帐三表”,即:信访举报台账和上级转办、上级督办和轨迹跟踪三张登记表。对上级信访举报转办件,信访室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编码、登记和录入,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并提出拟办意见,报批分流。做到信访来源、办理流向、处理结果等主要信息数据准、情况明。

常跟踪强督办。对上级信访举报转办件,采取电话督查、网络督查、发函督查、约谈督查、集中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进行。州纪委信访室每季度从台账中随机抽取10县市一定数量的信访举报转办件进行跟踪督查。每年集中督查、抽查的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承办人员对联系县市督查数量不少于10件。

追进度提质量。对上级纪委的转办件,均按“督办件”办理,在60天之内办理完毕,逾期15天未办结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县市上报转办件办结报告,认真审核,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重办或补充调查,保证信访举报转办件的办理质量。

失职者重追责。对上级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薄弱、办理质量不高,责任担当缺失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外,还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上级信访举报转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张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