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六项措施治理重信重访 重复率下降16.8%

发布时间:2016-05-20 08:14:04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今年以来,沾益县纪委采取“六项措施”治理涉纪重信重访问题,从源头遏制重信重访增量。

坚持实名举报优先办理、限时办理、及时反馈。对实名举报,当天受理报批,两日内分流转办,严明保密纪律,限时办理,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杜绝“越级访”。

抓实初信初访办理,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强化初信初访首次办理,明确首接首办责任人,限期优质结案,提高一次性办结率,防止“初转重”、“信转访”。

坚持“下管一级”直查快办、提级办理。对重要、疑难的基层问题线索,坚持“下管一级”,实行集体排查、专题分析研究,通过直查快办、提级办理等形式,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处理,对重要、疑难的基层问题线索形成快速处置机制。

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履职尽责,严控矛盾转移上交。对基层纪检组织加大交办和督促指导力度,实行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季度通报、信访举报“零受理、零办理” 约谈、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履职到位,严控矛盾转移上交。

找准重信重访问题症结,认真做好化解工作。定期排查重信重访,逐一分析原因,对已有调查处理结论但举报人仍有疑义的,集中进行复审复核。如反映问题确已查清并且处理到位的,则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如反映问题没有查清且举报人能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加强督办,要求承办单位补充调查核实;如对问题事实认定、定性量纪等确实存在错误的,督促承办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严格责任追究,努力维护信访秩序。对重信重访问题居高不下的、不能案结事了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追究主体责任;对拒绝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选择正规渠道反映情况、表达意见,在信访接待场所扰乱秩序不听劝阻的信访人,也将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治理重信重访取得明显效果。2016年一季度,该县共受理检举控告57件(次),重信重访12件,重复率21.1%,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复率下降了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