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4件(次)

发布时间:2016-05-20 07:52:37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4件(次),对反映失实的43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对17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有17名同志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书面说明情况或作出检查,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1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3人,开除党籍5人。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互联网、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介,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向社会群众公开。积极组织纪检干部下访,普及信访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举报意识。对来访群众除认真受理举报、诉求外,耐心细致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当好政策宣传员讲解员,就地稳定信访人,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使上访群众了解掌握信访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拓宽举报渠道。依托市、县信访举报中心(群众诉求中心)、乡(镇)群众诉求中心以及全市5个县(区)、64个乡镇(社区、街道)、188个村(居)委会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尚有271个未覆盖互联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信访全覆盖。探索建立基层农村信访信息员制度和初信初访苗头性问题排查分析机制。严格落实委局领导班子定期轮流接访和包案督办制度,开展市县乡三级公开大接访,多途径拓宽群众监督和信访举报渠道。

提高处理效率。对于反映领导干部违纪等需重点核查的信访件,由委局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初核,达到立案条件的,履行审批手续后立即立案调查。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信访件,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的台账式管理方式,逐件明确交办时间、承办单位、办结期限、报结期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健全乡镇纪检组织信访体系,加大基层信访队伍的培训力度,增强基层纪检干部解决信访的能力水平。推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度,对群众反映问题不认真处理或因工作失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增加谈话函询。对50名处级干部和230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结合换届工作,对1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强提醒和督促。认真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程序,对17名处级和科级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的43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适当处理30件。

严把结案审核。加强结案核查,把好质量关口,对调查事实不清楚、问题认定不准确的,坚决退回补充调查,确保每一件信访件一次办结。(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