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实践好“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5-13 08:24:36   来源:玉溪市纪委

江川区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保证信访举报“零暂存”。严格按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坚持“零暂存”。同时,加强对转办信访件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超过办理时限或者办理信访案件质量较差的乡镇(街道)、部门按季度进行通报,确保有举报必查,有违纪必究,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实现问题线索“快处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关注点转向“盯违纪”,对上级移交、本级受理的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举报线索、经乡镇初步核查后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的信访举报问题以及委局相关委室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等坚持定月分析集体排查制度,召开专门的会议,科学研判,集体研究处理意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

强化信访监督“早提醒”。正确处理“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对于反映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让红脸出汗、扯袖咬耳成为常态。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形式予以警示,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止于萌芽,让违纪行为及时刹车。

着力信访预警“控源头”。克服“事前不管不问,事后兴师问罪”的思想,完善信访举报预警机制,管住“大多数”。针对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梳理,以《信访分析》形式就相关问题进行预警研判,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参考,从源头上防控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