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五个继续”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09 08:10:4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切实以抓好源头,畅通信访渠道为目标,充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干部群众反映、举报情况按照“五类处置标准“进行认真核实、督查督办。以“五个继续”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确保全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干群党群和谐稳定。

继续抓好源头预防  。依托县、乡纪检信访大厅、监察室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层层负责、重点监督、全面掌握”的原则,对县、乡、村组三级干群做到时时提醒,思想重视。目前全县有县级纪检信访接待大厅1个,12个乡镇设立纪委监察室,137个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县乡村专职工作人员169人,工作布局达到点面布控,上下联动。

继续畅通信访渠道 。 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畅通人访、来信访和网访,下大力气引导上访人依法反映诉求和举报。全县共设立举报信箱151个,固定举报电话14个,举报网站1个,纪检系统“五级联动”报送点乡级12个,村级137个。促使信访工作更方便快捷。

继续强化“一把手”抓纪检信访工作。强化“一把手”在充分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配合抓好监督责任。把基层群众反映、案件查办等纪检信访工作重点抓在手、抗在肩,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分类别、分层次、分程度进行安排部署。

继续深入开展基层纪检信访大排查、大下访。县纪委常委每人对接联系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到领导下访、了解民心、掌握基层情况,更好的对纪检信访工作提出可行建议;六个纪工委负责对49个责任单位,19个联系单位的纪检信访工作的跟踪落实。形成排查、掌握情况及时俱到、内外结合、有效开展工作。

继续遵守和执行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人员严守保密原则,严厉打击不良动机和破坏、阻碍审查的行为,让损害群众利益和损毁干部形象的行为无处容身,让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永远在路上。(赵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