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四种形态”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6-12-03 10:23:55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动警示教育基地党组织积极实践“四种形态”,确保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省委、厅党委及监狱党委的要求,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于12月2日开展了“四种形态”专题学习。

此次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强化了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意识,在基地形成了实践“四种形态”的工作氛围。

通过学习,使每名党员深刻理解实践“四种形态”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让每一名党员同志更好的立足本职、奋发进取,为警示教育基地的全面提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