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广东省纪委曝光了6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省管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包括广州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珠海市政协原主席钱芳莉在内的多人均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党内监督8项主要内容之一。广东省纪委的做法,正是对《条例》的忠实遵循。
《条例》明确的8项监督内容,源于党中央要求、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是党内监督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条例》第五条强调的“一个确保”“三个保证”,是确定这8项监督内容的根本目的。通过对这8项情况的监督,及时了解、督促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8项内容中,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内容沿用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其他内容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和新探索。
“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要求,是确定这8项监督内容的根本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表示,“党章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据此,《条例》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列为党内监督的内容。”
此外,8项内容中“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等内容,也体现了党章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党员义务。
纪律既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又是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既是党内监督的内容,又是党内监督的尺子。党内监督8项主要内容,都是围绕“六项纪律”展开的。
如,针对组织软弱涣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问题,《条例》把“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纳入监督内容,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
针对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条例》把“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纳入监督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绷紧“廉洁纪律”这根弦。
针对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条例》要求对“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等等。
“在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条例》特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单列为8项内容的其中一项,体现了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着重强调。”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如同文章开头广东省的做法,一些地方围绕“六项纪律”、党内监督8项内容,已经积极行动起来。11月17日,安徽省委启动省直机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担起来。福建省纪委通报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释放出强化党内监督、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党内监督8项内容,既是硬任务,也是指南针。各级党组织应把监督重心聚焦在这8项内容上,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庄德水说。(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