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硕辅在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上强调 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2016-09-03 10:16:45   来源:云南省纪委


9月2日,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在昆明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张硕辅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云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送审稿)》和《云南省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送审稿)》。

云南省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实质,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定位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云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送审稿)》。《办法》在忠实于中央《条例》的基础上,总结吸纳了我省问责工作的实践经验,新增了问责适用、问责程序、问责监督等具体条款及体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要求,更加突出云南特色,增强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另外,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规定,实现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突出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

同时,针对我省当前各项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重、难度大,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表现较为突出等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和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健全改革创新保护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云南省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送审稿)》,是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和干事创业、遵纪守法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因应之策,对于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张硕辅强调,要切实落实责任,推动改革事项的落实。改革任务重,时间紧。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对账盘点,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改革事项的推动落实。保持与中央对口单位的衔接和沟通,及时掌握改革动态,提前谋划,率先提出我省的改革举措,确保本年度内要推动落实的14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要切实督促推进,督促责任单位和部门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汇总,对照工作台账,一项一项督促检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推进改革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督促责任单位和部门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

要切实抓好实施,以实践来检验改革成果。要真正发挥好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送审稿)》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强化问责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好《云南省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送审稿)》,准确理解和把握关于容错纠错机制的各项政策规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真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付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