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1 16:11:17   来源:云南省纪委

7月20日,省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和时代的光芒,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要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党员个人学习等形式,在读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深学、深悟、深思,融会贯通,切实领会讲话的精髓要义。要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提高觉悟、保持定力,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锤炼党性,坚定信仰,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品格、第一素质、第一要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站位第一方阵。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在大理座谈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近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结合起来,把纪委的职责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要围绕为什么要问、问谁、问什么、怎么问、谁去问、怎么问到位等,学习好、宣传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要执行好、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以问责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根据中央要求,要定期盘点问责情况,适时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