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程,不难发现,每一次实践、每一步前进都是对党章这个总规矩、总章程的遵循和维护。可以说,党章就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仰之根、力量之源。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五条体会”中,第一条便是“尊崇党章,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这既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认识,也是对做好今后工作的经验传承。
党章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
为什么要尊崇党章?全会工作报告在“五条体会”中明确指出,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规则和纪律约束,每一条都凝结着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
体会是对实践深刻的总结。回顾历史,我们党一切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党章的规范和指导;审视现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党章的遵循和维护,管党治党建设党迈出坚实步伐。
“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
……
三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崇党章的重要指示掷地有声、言犹在耳;三年多来,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探索实践都体现了党章的根本要求。
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党中央把制定八项规定作为开篇之作,吹响了新时期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号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正是对党章关于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等要求的重申。
党章总纲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据此,党中央狠抓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并实现了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转变。
党章第七章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严明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应有之义,不仅仅是要严肃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更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三年多来,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力。仅2015年,全国立案3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6万人。各级党委、纪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党章规定,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由于缺乏具体措施和程序保障,实践中纪委仍处在“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状态。为此,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申党章要求,通过案件查办、干部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等具体举措,保证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在实现派驻全覆盖的同时,中央纪委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五条体会’体现了让共产党人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的用意。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表示。
背离党章要求是所有问题产生根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成效明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然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
形势任务越是艰巨复杂,越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症结、摸清规律。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元跃旗分析说:“从查办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以及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背离了党章要求。”
“没想到,收个红包、吃个请,居然受处分……”类似于此的“没想到”,在“四风”典型案例报道中并不鲜见。其实,无论是廉洁纪律还是群众纪律,党章中都有明确规定。对这些违纪的党员干部而言,党章不是被遗忘,就是被践踏。
“四风”和腐败问题只是一方面,背离党章要求,形式可谓多样——
党章规定,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却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在一些地方,却仍然曝出任人唯亲,搞裙带关系、人身依附等问题。近年来相继查处的衡阳、南充贿选案,更是触目惊心。
党章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但从纪律审查情况来看,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问题相当严重。
更有甚者,抛开党章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使自己愈滑愈远。例如,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白雪山“长期搞迷信活动”。
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
破解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问题,离不开党章这把“钥匙”。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对此有着深切体会:“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
如何学习、遵守党章?在元跃旗看来,要真正做到以党章为依据管党治党建设党。要把党章作为“真经”来念,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党章意识;各级党组织建设的一切工作,都要以党章为尺度,坚决纠正背离党章的行为。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正式施行。《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实现了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执行《准则》和《条例》,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统一。坚持依规治党、以德治党,亦是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的有力抓手。
这个“德”就是理想信念宗旨,就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在党的建设中,必须坚持高标准在前,靠理想信念去引领。纪律是道德的后盾和保障。以党章为首的党规党纪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目标、组织保障、行为规范、纪律约束,是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也正因为如此,全会工作报告在“五条体会”中明确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理想信念的引领,要靠党规党纪的保障……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自律与他律结合,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
体会亦是要求。发挥道德感召力,需要从历史和现实中汲取营养,用好党性教育这个“心学”,以崇高理想信念、优良传统作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纪律约束力,离不开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定力,必须时刻握紧管党治党的纪律戒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记者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