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工作报告(摘登)

发布时间:2016-01-21 09:05:33   来源:云南省纪委

编者按

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于2016年1月16日至17日在昆明举行。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为使读者对2015和2016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整体的把握,本网对工作报告进行摘登,展示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心态度、智慧力量和责任担当。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置于全盘工作重要位置,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坚持不懈刹风正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责任考核追究

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省委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自觉,旗帜鲜明地拥护和支持中央对白恩培、仇和、张田欣、沈培平等重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召开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刻总结汲取反面典型案件的教训,作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着力重构云南政治生态。举行7次重大典型案件通报会,率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及时传达中央、中央纪委有关通报和重要文件精神。省委常委会全年26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主要领导约谈州市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督促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突出主责主业,完成省、州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全省县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6757个清理减少到1932个,减幅88%。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加强对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深入实施干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监督制度,20名省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全省5万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述廉述责,对486名厅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省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宣讲解读。组织2.5万余名党员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稳步推进派驻全覆盖。

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标准尺度,由省委常委带队集中开展检查考核。对2014年度考核6个不合格、16个基本合格的地区和单位,由省纪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班子及“一把手”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省纪委严肃查处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26名责任人分别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处理和问责追究。公开曝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件,共有294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人。

(二)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云南省实施细则,完善执纪办案协作机制,形成依纪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合力。

持续高压反腐。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保护“森林”,维护政治生态。严肃查处昆明市委原书记高劲松,临沧市委原书记李小平,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敏等一批重大案件。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1856件(次),处置线索11443件,立案5441件,其中厅级干部55人,县处级干部27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0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41人。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形成“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新机制,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完成县级纪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中央、省、州市、县市区四级信访信息互联互通。

确保纪律审查质量。制定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和跟踪督查等办法,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快查快审快结,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涉案款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严格加强管理。

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对我省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大起底,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的6名“红通”人员案件,“天网2015”行动共追回出逃人员57人。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检查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检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纪律检查、巡视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全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2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99件,公开通报红河州部分村组换届贿选典型案件。

改进监督执纪方式。省纪委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职责的落实。坚持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导向,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开展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建设、鲁甸震后恢复重建监察督查。对各地各部门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稳增长、扶贫攻坚、洱海保护、灾后恢复重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云南广电网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问题开展专项纪律审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对1105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510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720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456人。扩大省纪委网站、期刊的传播力,编印《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以案说纪,警钟长鸣。

巡视监督更加有力。调整充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出台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巡视组长库,探索巡视组长授权制。健全巡视情况通报机制,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阶段评价工作。全年开展三轮巡视,首次开展专项巡视,共巡视各级党组织91个,实现对州市县和省属国有企业的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885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190条。2015年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146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巡视监督的推动下得到有效解决。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不懈刹风正纪

推进重点资源领域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烟、茶、玉、矿等重点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排查线索,整治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实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在全省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违反“六个严禁”问题76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2人、组织处理224人,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规定33个。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92起,处理5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7人。在省纪委网站开通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点名道姓通报了10批45起顶风违纪典型。

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437人。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承包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62件,带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承包督办1694件。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通过“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50余万件、“四位一体”金色热线解决投诉1728件。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严格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开展专题教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省纪委常委会6次组织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查摆问题318个,逐一对应制定整改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联系点的帮扶工作。

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探索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制定出台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和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名考察办法。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培训1583人,调整充实州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75人,提拔交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巡视机构、派驻机构干部153人。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贯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从严管理监督,坚决查处执纪违纪行为。全省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规党纪

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抓好“十三五”规划实施,确保全会确定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督促各级党组织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党的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把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严肃性。

严肃换届纪律。深刻汲取少数地方破坏选举、拉票贿选等典型案件的教训,将严肃换届纪律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二)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各级各部门的党组织。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各级纪委特别是县市区和乡镇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实现州市党政主要领导、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全覆盖。

严肃责任追究。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必须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

(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握力度和节奏,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以及烟、茶、玉、矿等重点资源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铁腕反腐。

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把实践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

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办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严明纪律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审查安全制度和措施。

加大追逃防逃力度。进一步健全和深化协调机制,向市县一级延伸。加强工作保障,深入开展防逃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个案,加大挂牌督办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绝不让外逃腐败分子逃脱法纪的制裁。

(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狠抓节点,保持连续性。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管住重要环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集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

盯住新动向,保持针对性。密切注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创新监督方式,扩大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曝光力度。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从重、从速处理,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

自律与他律并重,保持长效性。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总结提炼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

(五)推进体制改革,完善监督机制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认真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派驻监督。坚持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向省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积极推进州市县派出(驻)纪检机构改革。强化派驻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加大对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服务、指导和监督。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深化巡视监督。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的实施办法,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巡视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巡视节奏,健全完善巡视线索管理制度。加强巡视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工作中的运用。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纪律作风,推进专项纪律检查常态化,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继续督促加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力度。

(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责任压到基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问题线索梳理,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监督,严肃问责失职渎职行为。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扶贫救助、社保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严重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和农村党员干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加强基层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工作。健全“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不断深化“三转”。推动“三转”向县市区和乡镇基层延伸,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与深化“三转”有机结合,坚持把突出执纪特色、提高执纪效果作为“三转”的目标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

做好纪委换届工作。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干部进出渠道。

全面增强履职能力。深度领会把握党纪党规和法律条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转变理念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注重归纳总结,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省州县三级以及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专网互联互通。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推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

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