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与会代表对此有何认识?又该如何推进?记者邀请了中央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共话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黄先耀告诉记者,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让他倍感振奋,“这说明,我们党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回顾过去一年,“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正是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主基调。
“2015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地厅级干部170人。”黄先耀告诉记者。而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201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1856件,处置线索11443件,立案54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0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41人。
人民群众对过去这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据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数据显示,有90.6%的普通干部、86.9%的专业人员、84.5%的企业管理人员对当前反腐败工作“满意”或者“比较满意”。
“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张硕辅说,近年来云南发生的白恩培、仇和、张田欣、沈培平等重大腐败案件,危害严重,教训深刻,“2016年,我们要以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遵循和指南,紧紧围绕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踩着不变的步伐,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执纪理念要有新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3年来,我们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但是,我们还是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更加突出。”黄先耀告诉记者,在广东,除了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紧迫繁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存在监督“盲区”和薄弱环节等问题外,“两面人”现象也日益突出,查处难度越来越大,对提高执纪审查能力提出新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张硕辅说,他最近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这一表述令他印象深刻。
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等案件看,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却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等等。
惩治结合,惩是为了治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不少与会代表表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还要注重以案为鉴,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张硕辅表示,要坚持把查办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始终铁腕反腐,有案必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形成持续震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还要坚持惩与治相结合、严肃查处与教育挽救相结合。
“治吏重在治心,防腐重在拒腐。”黄先耀说,从“不敢”到“不能”再到“不想”的转变,离不开良好的制度环境、体制条件和文化氛围,“如何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法治与德治、惩处与治本有机结合,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他说,要把党章作为根本遵循,推动党员干部把理想信念立起来、挺起来,确立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统一,实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断积小成为大成;要以上率下;更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报记者 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