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专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

发布时间:2016-01-12 11:11:08   来源:云视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过去的一年,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去抓监督执纪问责,把挺纪在前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中,切实把党规党纪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

【解说】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 要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其知纪、明纪、守纪,刻印在心!

郭永东:我们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多次召开省内典型案件通报会,编印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典型案例汇编,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戒,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严守纪律规矩不放松,严格对照检查,明底线、知敬畏。

【解说】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去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执纪特点,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干部的行为,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2015年,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12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99件,问责各级干部2429人,294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受到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

郭永东: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严肃查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又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之中,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原则。同时我们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进行了大排查、“大起底”,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及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了动态“清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失实的3449名党员干部的问题予以澄清,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510人。

【解说】在抓早抓小的同时,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始终铁面执纪。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不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1856件,立案5441件,其中厅级干部55件,县处级干部2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809人。

【解说】去年以来,我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把制度的笼子扎实扎细。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出台了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从严从实管理党员的若干规定;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了33项制度规定,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强化了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郭永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我们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对监督执纪的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反腐败斗争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为全省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