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不断突出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威严性, 将之立起来、挺起来、执行到位,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 做守纪“明白人”当遵规“模范生”

发布时间:2016-01-12 08:50:29   来源:云南省纪委

震慑住一些人的胆大妄为和心存侥幸!

律己守正,激浊扬清,让迷者惊醒,廉者更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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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挺纪在前”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中,查究不含糊,惩处不留情,“严细实恒”地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和“模范生”。

划红线,促规范

《关于在云南省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去年初至年末,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为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划出了一道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红线有多“红”?以《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为例,《意见》明确,对“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9个方面行为,要加大问责和查处力度;在督促有关部门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方面,《意见》要求,抓典型、抓问责,使每个岗位都职责和分工清晰、每项工作都程序和目标清晰、每项奖惩都认定和执行清晰。

“不因事微而不察,不以恶小而不问。”在加深红线“色度”的同时,我省还努力延展红线的“长度”。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执纪理念,将纪律红线贯穿到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这一由盯违法向盯违纪的转变,切实避免和纠正了只查办大案要案,却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使许多党员干部得到纪律和规矩的普适性规制,开始慎独慎微,日益走端行正。

明底线,强自律

“严在平时,严在经常,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说。

一年来,我省坚持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意识。

开展宣讲活动2265场次、专题学习9653场次,83万多名党员受到教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颁布,全省各级党组织就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许多党员干部一条条、一项项地把握、领会“八条规范”和“六大纪律”的具体内容,底线意识入脑入心。

不仅如此,为使底线更严,我省还积极发挥“对照检查”作用。年初以来,相继召开“9·10”专案、“2·02”专案等情况通报会,分析说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省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杨文虎等人违纪违法情况,于无形中传导压力,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明底线需要兼顾筑防线。为此,一年来,全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生活和工作各个方面。同时,紧抓“零距离”这一关键词,积极创新警示教育形式。一年来,共有2.5万名党员干部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突出廉政教育,将端正从政心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等纳入新提拔干部任职培训学习中。

通“电线”,重惩戒

驾驶公务用车到农家乐与家人和朋友吃午饭,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部长王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他人财物3万元,梁河县教育局党总支原副书记李文金被“双开”,并受到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惩罚……回望2015年,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因阳奉阴违、损公肥私、顶风违纪而被查处的通报屡现报端。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一年来,我省坚持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紧盯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对鲁甸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持续监督检查,对扶贫攻坚、洱海保护、“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按照省委要求,7大主要责任部门和各州市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行为,以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推进;围绕作风建设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重申纪律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不定次等方式明察暗访,督促领导干部加强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数据更有说服力。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856件,立案5441件,其中厅级干部55件、县处级干部2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809人。通过严明纪律和规矩,全省持续积累起了正气清风的“正能量”。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