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三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01-08 11:13:02   来源: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首要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派驻监督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不仅是外延的扩大,更是内涵的深化。《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但在过去,一些派驻机构工作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对参与驻在部门业务乐此不疲,造成纪检工作主业荒疏;还有一些干部忘记自己是上级纪委派出的,同驻在部门一团和气,不敢担当、不想监督。职责越聚焦,工作才能越深入,越有成效。《方案》明确提出,派驻机构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组组长必须一心一意干纪检,聚精会神搞好监督执纪问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把党章对纪委的职责定位真正在派驻机构体现出来。

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的主要任务,就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驻在部门党组织是不是坚持了党的领导、切实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有具体内涵的。派驻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织严格执行党章要求,坚持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况,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看看全面从严治党管没管、治没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要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这样,就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抓住了深化“三转”的方向。

不断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监督职责落到实处。干监督的活儿,就得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历史文化、行业特点,注意发现驻在部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加强同中央巡视组、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两个纪工委、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联系,加强沟通,搞好衔接,形成监督合力。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要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肩负着重要职责,但不能代替驻在部门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监督。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和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只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落到实处,才能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