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方案》体现了党章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创新成果。出台《方案》,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对于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必须对党绝对忠诚。事实表明,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也非净土。有的党组织党的意识淡漠,没有很好履行主体责任;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断章取义、阳奉阴违;有的管控不力、监督不严,权力寻租问题突出。根源上看,在于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派驻监督制度,实现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
派驻监督全覆盖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所有权力都应受到监督制约,党内监督没有例外。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能有“真空地带”。当前,派驻监督与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还有差距,作用也还没有完全发挥到位。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十八大之前只派驻了52家,还有近三分之二的单位没有纳入派驻监督范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就是要按照党章要求,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地方、部门和单位,使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受到应有的监督。
派驻监督全覆盖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从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再到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将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作为2015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时间表越来越明确,路线图越来越清晰。落实中央要求,立行立改,先试先行。2015年1月,经党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机构,迈出了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一步。中央纪委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提炼,把实践成果及时固化为制度。这次《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党内监督真正覆盖到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宣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例外的坚定决心。
中央精神就是定音鼓,形势任务就是动员令。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和中央纪委派驻机构要深入学习《方案》内容,深刻领会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跟上中央的要求,牢牢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