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纪委每逢佳节诵“廉”经,在元旦春节临近之际,持续反腐高压态势,严明纪律防线,突出 “四个强化”,确保清廉过节。
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发送廉政短信,在“清廉鲁甸”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等方式,向全县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突出工作重点,在元旦、春节期间,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或福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强化纪律底线,严明纪律要求。鲁甸县纪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明确九个严禁,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
强化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节日期间,要求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要继续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分管联系的县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工作。
强化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要求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从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将带头接受监督,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