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四定”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9 14:37:09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广南县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早抓细,采取“四定”措施,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定责任范围。年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18个乡(镇)党委、15个部门党政“一把手”,县委“四班”领导根据责任分工与分管的49个党总支(支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63份,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2979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全覆盖”。

定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全县42位处级领导干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资料台账;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和保障性住房、五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13项专项纪律检查,确保了全县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16人(次),实施行政监察备案68份,党政“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公开述责述廉8人(次),反馈18个乡(镇)和2个管委会20份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县委书记集体约谈20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政“一把手”,县纪委书记集体约谈20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乡(镇)纪委书记、农场管委会纪委书记。

定考核内容。针对不同单位和部门制定《广南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细则》,实现分类考核,对31个乡(镇)、部门党委和46个部门党总支、3个国有企业、1个非公企业进行量化考核。

定考核运用。每年由县委常委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对2015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的31个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2个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