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抓早抓小抓经常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发布时间:2016-12-26 07:55:43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来,泸水县坚持严管标尺,注重日常,落细落小,通过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用好提醒函询诫勉、深化专项整治等,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泸水县坚持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针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要求新提拔任用干部认真如实填写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针对其他领导干部,要求每年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对报告认真核查,重点看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同时,抓好结果处理环节,对出现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现象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换届执纪工作,紧紧抓住乡镇、部门“一把手”,新提拔任用干部等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函询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纠错、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出提醒函47份。在换届工作中,全县1095名干部签定了换届承诺书,县乡两级主要领导共与699名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组织了712人开展了“三项承诺”。

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重点整治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纵深联系,及时对举报线索调查处理。深入实施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干部监督,畅通“12380”举报平台,构建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全方位动态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