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川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完善制度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笼子。出台《江川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江川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江川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川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江川区委主要领导约谈区委常委及其他区领导制度》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风廉洁建设和党的问责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促作风转变。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脱贫攻坚、防汛减灾、缉枪治爆、澄川高速建设等重点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性约谈6人。出台《江川区干部尽职减责免责暂行办法》,鼓励支持干部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干事创业,营造了“崇尚实干、争创佳绩”的创业氛围。出台《江川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责任追究办法》《江川区纪律监督平台管理使用实施办法》,“线上”预警和“线下”督查相结合,对全区117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全程动态督查、适时研判,构建了“人在干、云在算”的工作局面,共预警项目34个,线下督查5轮、发出通报3期,约谈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12人、其他班子成员10人,有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稳增长大局中解决问题、优化环境、提升服务、促进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积极作用。
正风肃纪促党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以巡察利剑督政治责任落实。按照区委要求,出台《江川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江川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完成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巡察人才库组建;制定下发《江川区2016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完成对区发改局等5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50个,提出处理意见建议45条。以明察暗访促作风转变。突出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场所,围绕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工作纪律督查4次、会风会纪督查14次,查纠问题84个,现场纠正67人次,通报干部15人、约谈8人。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把加强风气监督贯穿于换届全过程,对换届风气进行巡回督查,严厉查处了江城镇大地村拉票贿选案,确保了各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以重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充分利用纪律监督“五级联动”、民生资金监管和“三资”管理平台,认真抓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加强对扶贫、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集体资金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推进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共受理和办结群众信访件111件、诉求4210件,满意率达99.93%;受理村组干部违纪案件12件13人。以严肃问责查纠作风问题。严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通报干部4人,提醒谈话135人次,问责9人。
严肃执纪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共处置问题线索52件73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谈话函询61人,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42人,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7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76万元,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张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