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九个严禁”加强元旦、 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5 07:45:04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永德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九个严禁”持续发力加压,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九个严禁”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九个严禁”要求,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紧盯节点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年节假期,严肃执纪问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补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或福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要聚焦“四风”顽症痼疾和隐形变异具体表现,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对不收敛、不知止,千方百计规避组织监督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体现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派出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明确主体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问题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者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