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反“四风”、正党风、转政风、带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沧源自治县“九个严禁”“五个严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查公款杀年猪吃年饭、公款相互宴请、私客公请、超标准公款接待问题;严查节假日期间未按规定对公车进行封存并报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严查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禁办事宜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严查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频繁,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问题;严查违反规定饮酒酗酒等问题。
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发现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将看齐意识落实到行动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带头抓好家风建设。
各级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派出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既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将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节日期间查处的问题,将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陈志敏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