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12-22 07:36:53   来源:保山市纪委

12月20日,昌宁县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12月19日开幕的云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在前、懂在前,坚决拥护和执行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全县监督执纪工作。

专题学习现场

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领学了省委书记陈豪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向大会作的《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主要精神,重点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政治任务来抓,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要率先抓好学习,对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密切相关的措施和目标,要字斟句酌的学习研讨。在学习上也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督促分管的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为监督检查打下基础。要认真执行纪委常委班子联系纪委(纪检组)制度,切实抓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会议精神的学习。

同时,要认真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能,及时成立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党代会精神在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得到深入的学习和贯彻。

会议指出,学习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2016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亮点和差距,将党代会精神切实贯彻于2017年的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落实在2017年的每一项监督执纪工作当中,为推进昌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