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津县纪委把“监督、执纪、问责”抓在手,大力推动和主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和问责的威慑力。
畅通诉求渠道。不断完善群众诉求监督“五级联动”平台,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94个村(社区)均配置了移动终端。今年以来,累计受理群众诉求4150件,办结4142件,办结率99.8%,满意率99.8%。共收集到反映干部问题的网络舆情1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置。
加大纪律审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腐败势头。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举报43件次,初核问题线索31件,立案26件26人,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10人,留党察看5人,双重处分6人,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收缴违纪资金90余万元。严肃查处沙坝煤矿“5·03”瓦斯爆炸事故9名相关责任人。
强化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突出落实市委“六大战略”、“五网”建设、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抗灾救灾、安全生产、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全县各项重点工程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年以来,先后2次对全县各乡镇整治“两违”建筑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约谈控违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抽查1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10个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了整改通知;对虚报保障性住房相关数据的3人进行行政问责;对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3人开展诫勉谈话;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项目申报不积极,项目入库迟缓等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6个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对易地搬迁点建设推进迟缓的两个乡乡长进行通报批评。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不断丰富落实“四种形态”有力举措。今年以来,开展谈话函询14件14人,诫勉谈话9人,提醒谈话580人次,约谈465人次,通报单位5个问责18人。
抓实廉洁扶贫。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违纪案件为题材,在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摸底建档、指标分配等工作中进一步严明纪律,对10个乡镇、村组干部及挂包单位与驻村工作组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对各乡镇、县直部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及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乡镇成立精准扶贫工作督查考核小组,分别对村“三委”、挂钩联系贫困户干部实行定期不定期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与评优推先、年度考核挂钩,以严格的工作要求和严明的工作纪律,为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