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雄在全县推行“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厘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完善监督体系,初步实现了村级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村级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慵、懒、散、浮、拖等现象明显减少,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逐步增强。
坡头镇新场村村民张青友外出打工多年,房屋由于年久失修,不能居住,属于农村D级危房户。村委会了解情况后,按照“微权力”清单中农危改的申报流程,经公示后,确定张青友家房屋可作为今年农危改项目改造,可以拆旧建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让该村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各项工作得到更好的推进,老百姓也觉得村委工作更公开、透明,办事效率更高,群众的信任度增加了。
“微权力运行后,村委各方面跟以前比变化太大了。不管是危房改建还是其他的事情都是公开性的,都是通过村委和群众,大家来开会表决,公开的做。”张青友肯定地说。
“我们村所有的工作都是在‘阳光’下运行,老百姓想知道村委做了哪些工作或哪些人享受了惠农政策等,一看公示栏就清楚。老百姓还可以对照清单情况对村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不但接受监督委员会审查,更多是要经得起老百姓的审查。”雨河镇官庄村村党总支书记喻柱告诉记者,“微权力运行清单”推出后,“村官”的权力运行得到约束,村民的监督监管更加有力,村务工作更加透明,干群关系也更加和谐。
该县初步拟定了包括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财务管理等9类38项村级“微权力”清单。各乡镇(街道)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政策标准,围绕“谁来办”“怎么办”,科学设计每项权力运行的最佳路径,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等,切实做到“工作有程序、程序有规范、规范有依据”。县纪委将“微权力”清单运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洁建设巡察的重点内容,各乡镇(街道)党委成立考评机构对村级廉情指数开展半年一测评、一年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