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发布时间:2016-12-19 08:45:35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江川区纪委主动思考,采取“四抓四解”有力措施强化党内监督,探索建立纪委同级监督工作机制,破解同级监督难题,不断提升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

抓谋划,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注重从监督对象、工作职责、执纪力量等要素切入,为监督谁、监督什么构建机制,订立规矩。制定出台《江川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党委与纪委的工作权限作了明确规定,确定了权力边界,划出了“规矩与责任”。制定《江川区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江川区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江川区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对区委书记、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检党组及成员职责进行了明确,以“签字背书”方式,从明确岗位职责入手,强化区级领导责任意识,做到权责分明,确保同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2016年共签订责任书82份。

抓重点,解决“如何监督”的问题。注重找准工作切入点,在“如何监督”上下功夫,确保监督取得实效。盯住区级领导,出台《江川区区委主要领导约谈区委常委及其他区领导制度》,重点针对遵守党规党纪、规范用权、履行职责等方面,由区委书记或区委书记委托其他区委常委班子成员通过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发现纠正问题,促其整改落实。目前,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共约谈区级领导干部6人。盯住党组织负责人,出台《江川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实践“四种形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方式方法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387人次。盯住执纪者,出台《江川区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办法》《江川区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实施办法》,将委局内各委部室的监督执纪任务和职能职责进行细化,明确14条纪检监察干部的负面清单,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严防“灯下黑”。目前,已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诫勉约谈。

抓创新,解决“监督方式单一”的问题。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平台和常态化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整合资源建立大督查格局,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功能作用,建立“全程监控、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互联网+纪律监督”平台,对全区117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在线监督管理,采取“线上”预警和“线下”督查的方式,实行每月一次专项督查、每季度一次综合督查、每半年分析研判一次督查结果,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出台《江川区纪律监督平台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试行)》,对纪律监督平台的职责分工、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和追责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互联网+纪律监督”平台有序、高效运作。目前,共开展线下督查6次,发出督查通报3期,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12人、其他班子成员10人,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到实处。

抓预警,解决“监督滞后”的问题。注重从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入手,采取约谈提醒的方式,着力解决监督滞后的问题。坚持收集近期各级违纪案例,适时在区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学习;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在节假日向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发送廉洁提醒短信,促其廉洁履职;采取适时发送通知和组织集中观看等方式,要求区级领导和“一把手”收看《老百姓是天》《永远在路上》《镜鉴》等警示片,帮助其划清“警戒线”,常敲廉洁警钟。开展专项检查和巡察,对检查、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倾向性问题,反馈给有关党组织,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对需要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有关违纪问题的线索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上报区委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将有关结果作为区委对党委(组)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岗位调整的依据。(张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