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家访制度,通过班子成员访部室负责人、部室负责人访干部的方式,将监督触角拓展到每个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 近日,永仁县纪委出台《永仁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管筑牢“防线”、严防“灯下黑”。
《办法》明确,县纪委组织宣传部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监督对象为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以外的委局机关及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以及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明确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履行职能情况等8个方面的监督内容和建立干部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7种监督方式。
《办法》强调,凡是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上提一档管理,并采取直查快报的方式处理。对初核和拟立案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规定办理。结果作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纪检干部要克服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三大危险,监督别人的同时监督好自己,打造一支能说会做状态好、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永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强调。(殷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