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纪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惩前毙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对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再教育,加快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增强执纪审查的综合效果,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回访教育66名受党政纪处分人员。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措施得力。县纪委办下发了《关于对十八大以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对回访教育的目的、对象、职责、时间、内容及方式方法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回访组及责任人,为开展好回访教育活动提供了保证。县纪委监察局由分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回访组开展回访教育,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本单位的回访工作开展情况,保证了回访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进行回访。坚持面上回访与重点指导回访相结合,对受处分人员先进行面上回访,对情绪低落,错误认识不够充分的进行重点回访,提高了回访质量。此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灵活回访。县教育局在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回访中,对干部群众评价部分采取发放无记名测评表的方式进行,保证了评价意见的客观公正;鹿阜街道办对农村党员的回访采取座谈的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受处分的农村党员面对面谈了受处分以来对错误的认识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深化了对党纪党规的再学习、再认识。
帮助解决问题,巩固回访效果。在回访工作中,各级回访人员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入到受处分人单位或直接找受处分人本人,详细了解受处分人的精神状态、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听取受处分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各回访责任单位责任人坚持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着力帮助受处分人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回访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依据,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依据,巩固了回访教育效果。